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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08-9-29 21:46:58
国务院学位办新增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决定新增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具备申请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基本条件的有关单位,可向所属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新增的专业学位类别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翻译硕士(MTI),艺术硕士(MFA),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口腔医学博士、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工商管理硕士(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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