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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申请项目资助决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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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申请项目资助决定的通知
京科基金字〔2025〕54号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申请项目的评审工作,包括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丰台创新联合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大兴创新联合基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联合基金、朝阳创新联合基金。在拟资助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拟资助项目的异议申请材料。经公示,决定资助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14项,均为重点项目,资助总经费1400万元;资助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创新联合基金15项,其中重点项目11项,培育项目4项,资助总经费1220万元;资助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10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培育项目6项,资助总经费580万元;资助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大兴创新联合基金5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培育项目3项,资助总经费290万元;资助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联合基金19项,其中重点项目13项,培育项目6项,资助总经费1480万元;资助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朝阳创新联合基金85项,其中重点项目38项,培育项目47项,资助总经费5200万元。
各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查询申请项目的资助决定,若项目申请人遗忘用户名和密码,请同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查询。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010-55577702;张老师,010-55571253;刘老师,010-55577782。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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