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海涛 李正风
自现代科学诞生之日起,科技伦理便是科学文化内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伦理”通常是指“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包含价值理念和体现价值追求的行为规范。“文化”反映的同样是对于值得提倡和仿效的观念、行为的社会选择和历史积淀,因此伦理成为社会文化的核心内容。
科技伦理是科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学技术作为人类理性实践的结晶,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其产生和发展始终伴随着伦理观念、社会文化的演变。近代科学技术是伴随着理性精神、人文精神的兴起和传播而崛起的,通过发现和应用新知识为人类谋幸福是近代科学兴起的原动力之一。
1627年,近代科学的奠基者之一弗朗西斯·培根在其著作《新大西岛》中就畅想,科技发展的目的是充分解放人类自身,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此后,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广泛。科技伦理逐渐成为学术界、管理者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科技伦理成为当代全球议题
核武器的出现及使用引发了人们对现代科技伦理议题的讨论。起初,科学家团体探讨核战对人类文明的威胁。之后,参与主体与议题逐步扩大。 “寂静的春天”让人们反思化学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切尔诺贝利、博帕尔等事故,以及臭氧层空洞、气候变化、克隆技术的伦理争议等让科技伦理反思成为全球议题。进入21世纪,基因技术、合成生物学、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试探着伦理的底线,开始触及人类学、自然哲学和技术哲学层面的更深层次的问题。
科技以前所未有的程度渗透进人类社会,甚至对政治、文化等产生深刻影响。当科学技术的探索与应用符合伦理规范,被引导至向善、负责任的方向,会更好地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类福祉提升。倘若科学技术探索和应用打破了伦理底线,则可能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
在科技发展浪潮之下,世界各国普遍加强了对科技伦理治理的重视。联合国于1975年通过《利用科学和技术进展以促进和平并造福人类宣言》,指出科学技术发展对于世界发展和人类完善的重要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9年通过了《科学与利用科学知识宣言》,强调科学道德和科学家的社会责任。美国、欧盟、日韩等也持续加强立法与监督,建设和完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例如美国自1995年后逐渐形成了国家伦理委员会建制。
我国加强科技伦理治理意义重大
我国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也存在紧迫性和必要性。一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关系到我国更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繁荣。二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内在需求。三是全球科技治理之中,科技伦理是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个别伦理失范事件为我国科技伦理治理敲响警钟。例如2018年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引起学界哗然,舆论轰动,更引发了全社会对科技伦理问题的高度关注与警觉。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必须建立良好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倡导科技向善发展、负责任发展。
我国政府和科技界高度关注科技伦理治理问题。1988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推动发布了《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2003年会同卫生部发布《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国务院2007年发布《人类器官移植条例》;卫生主管部门2007年和2016年发布和修订《涉及人类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伦理治理提上新高度。2019年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在此背景下,2022年3月《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出台,为新时代我国科技伦理治理指明了方向。
四方面发力为新时代科技文化铸魂塑形
当前,科技创新的组织和形式产生了深刻变化,引发科技伦理新动向。一方面,传统的科技伦理问题仍待解决。另一方面,科技伦理问题进入了更加深入细微的层面,更多的新技术参与到科技研发活动中,为科技伦理带来新变量。因应科技伦理治理新形势变化,我国可从4个方面发力,全面推动科技伦理的敏捷治理、前瞻性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为新时代科学文化铸魂塑形。
一是重视价值引领,突出科技向善理念。汇聚共同价值观,提升中国科技界价值凝聚力,推动科技界形成良好的科技伦理氛围。二是加强伦理规范和制度建设,强化学术共同体的伦理规范性。各学科领域学会、协会依据中央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精神,根据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形成各自领域的伦理指导准则并落实为可行性路径。三是厚植科学文化土壤,推动公众理解关注科技伦理问题。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以多样性的科学传播渠道、平台和形式推动公众理解科学和科技伦理,使科学文化融入社会文化的精神内核。四是走向世界,积极参与国际科技治理。加强对外科技交流,积极设置议题,推广中国经验,参与科技伦理国际交流合作,为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葛海涛系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李正风系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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