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一柄双刃剑,造福人类的同时,风险也持续存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工作。
3月23日上午,科技部召开《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以下简称《意见》),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据科技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相里斌介绍,《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首次对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作出系统部署。这是继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成立之后,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又一标志性事件。
《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确立了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思想,包括: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等。
二是明确了开展科技活动应当遵循的科技伦理原则。提出了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等五项原则。
三是提出了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五项基本要求。即:伦理先行、依法依规、敏捷治理、立足国情、开放合作。
四是围绕加强科技伦理治理部署了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强化科技伦理治理制度保障、强化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深入开展科技伦理教育和宣传。
在相里斌看来,本《意见》展现出4大亮点:明确了科技活动应该遵循的科技伦理原则,构建了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基本体制,从规范标准、监管制度、法律法规等不同层面进行了顶层设计,系统提出了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的措施。
“目前我们也选定了一些科技伦理高风险的领域,将来还会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清单,目前重点关注的主要是生命科学领域、医药健康领域、人工智能领域等。”相里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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