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旁的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春节刚过,全国多地仍忙碌于初春农村水利建设任务。水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条件,水利设施建设在农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供水保障有力、用水节约高效、灌区生态良好、乡村景观优美的新要求。
但是,目前农村水利发展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仍有不少差距。专家表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不能一蹴而就,面临的问题十分复杂,还有许多“短板”需要补,未来仍然任重道远。
现有设施滞后于实际需求
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重要战略举措,实现乡村振兴尽管需要综合施策,但无论是原有产业的改造升级还是再建新产业,都需要水资源来支撑。
但是,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于20世纪50~70年代,普遍存在着建设标准低、工程不配套、老化失修严重等问题。
“现有的大多数灌区都是属于‘供水主导型’,基本理念是计划用水、计划配水,灌溉系统实行骨干渠道连续供水、支渠轮流供水,适合农业生产大一统的模式。”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所长黄修桥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说。
黄修桥指出,随着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市场化及生态文明理念的深入,传统的供给主导型以工程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灌区建设与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变化与需求,从实践结果看也出现了诸如不能按时按需供水、土壤质量退化、农田面源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等问题。
“农村水利设施近年来尽管有显著改善,但与其他行业如市政建设、交通铁路等建设相比,还是相对滞后,工程标准低,是我国基础设施的短板。而从农村水利自身发展来看,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不同区域间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是比较明显。”水利部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总工程师韩振中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说。
“这些问题导致许多灌区实际能发挥效益的面积比设计受益面积小约1/5,并且造成一些灌区中的中低产田比重大,直接影响作物产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研究员王景雷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不仅如此,国家对大中型水利工程投入较大,对农村水利工程投入相对较少,近些年虽然对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有所投入,但对点多面广的小型农田水利需求来说仍然杯水车薪,导致很多地方仍然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小型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投入的缺口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黄修桥表示,在新时代,必须将市场经济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灌区建设、改造和管理的整个环节,需要将灌区改造为供给与需求结合、以需求为主兼顾生态的新型灌区,并据此对水源、输配水、田间工程、排水等主要建筑物进行建设或改造。
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薄弱
高附加值作物不但对水保证率的要求有所提高,对水质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人居环境的改善需要青山绿水,更需要干净卫生的水。乡村旅游、畜牧业发展都需要安全可靠的水资源。可以说,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对农村水利提出了新要求:供水的高保障、水质的高要求、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然而,“供水主导型”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模式从实践结果看也出现了一些生态环境问题。
“现在,北方部分井灌区长期超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形成大面积地下水漏斗,引起了水环境问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研究员高峰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在王景雷看来,地下水位的下降不但造成出水量减少,机井提早报废,而且致使一些地方地面沉降,沿海地区海水入侵。
除此之外,高峰指出,农业灌溉用水水质问题也十分严峻。一些地区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及矿井水等未经达标处理就直接排入河道现象还较突出,当农民从这些河道引水灌溉时,不仅污染土地,对粮食安全也是一大威胁。
黄修桥表示,水环境受到污染是发生镉稻镉麦等典型事件的关键原因。现在大家都在强调水安全、粮食安全,基本上都是从数量上来强调,而灌溉水质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
“我们直接的灌溉水是3600亿吨,有多少是安全的,有多少是不安全的,分布点在哪些地方,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这个家底摸清楚,以避免出现大面积的农产品安全事故。”黄修桥说。
韩振中指出,除了水环境安全问题,农业灌溉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也不高。水资源紧缺和灌溉用水浪费情况依然同时存在,高效节水灌溉发展还有很大潜力。
“‘重灌溉轻排水’问题依然明显,许多地方忽略了排水设施的改善,尤其在南方某些地区,排水反而成为了主要的制约因素。”韩振中介绍,南方一些大面积低洼易涝地区,排涝标准仍然较低。乡村的防洪减灾仍旧是一个短板,许多农村的中小河流防御洪水的能力偏弱。
体制机制亟须完善
长期以来,农村水利一直靠政府号召、政策引导、行政力量组织的方式开展,缺乏法律的规范,许多重大体制问题,一直缺乏清晰的政策界线。
王景雷表示,如政府、农民、社会力量三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已建成工程设施的资产监管和产权归属,公益性设施运行损耗和政策性经营亏损补偿、工程的管护责任如何落实;等等,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
韩振中则指出,我国水利投资体制与建设管理还需要不断完善。不同部门管理的项目、不同投资渠道的项目,尽管都是农村水利建设内容,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同的要求,建设标准也不一样,不能很好地统筹规划、统筹安排,也不能同步同期实施。
“拿一个灌区的改造来讲,本来应该是系统改造治理,但有些灌区由于投资渠道不同,不能同步协调,出现‘头脚分治’现象。有时候骨干工程建完了,但田间工程没跟上。反过来,这些年由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增加,使得有些个别灌区田间工程建完了,但骨干工程又没跟上的问题。”韩振中说。
“工程是一个整体,骨干工程也好,配套工程也好,如果都没有做好,就难以发挥工程的效益。未来,我们还需要更加努力。”黄修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