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判一个区域的土壤生态是否健康?这片土壤上生长的作物是否安全无害?6月6日,题为“土壤生态环境评价与修复技术”的第四届城市生态与节能论坛在同济大学举行。联合国环境署政策协调办公室代理执行主任克拉丽丝·威尔逊和来自土壤生态领域的学界、业界代表200余人与会。多位资深环保专家指出,我国地域辽阔,土壤类型多样,自然条件差异大,应在保证作物、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基于扎实的科学研究,结合不同区域土壤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科学合理地制定差异化的土壤环境评价标准。同时,我国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必须进一步深入持续。
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伍江表示,同济大学在工业污染场地及农田重金属修复方面,已形成重金属稳定与成套清洗技术体系,正在拓展多种新材料的吸附净化研究,为土壤生态安全与污染修复问题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济大学未来将继续利用好与联合国环境署共建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这一平台,开展可持续的高等教育,引领全球高校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去年,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今年 1月环保部颁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在中央政策推动下,全国20多个省份相继发布了地方“土十条”,各地纷纷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中科院土壤环境与污染修复重点实验室主任周东美教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常务副院长李风亭教授等提出,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自1995年颁布至今已有20多年,当前环保部正在就土壤环境标准的修订征求意见。我国土壤类型成百上千,重金属就有数十种,不宜制定全国统一标准。他们建议按照区域、土壤类型划分,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差异化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周东美表示,标准制定一定要有科学理论、科研成果的指导与支撑,要引导科学家做更多的研究、实验,从而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壤环境标准。同时,在土壤的改良和修复方面,还要积极推进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我国土壤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原所长,中国土壤学会常务理事、土壤修复专业委员会学术顾问骆永明教授在题为《中国土壤污染与修复研究历程及趋势》的报告中指出,我国土壤污染与修复研究发展已经走过了40多年的历程,近几年来,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快速发展,行业从业单位、人员大幅增长,大型企业、集团进入这一行业,现已有12000名人员、千余家企业从事土壤修复技术研发与应用。国内环境修复相关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土壤修复产业链及其结构不断优化,土壤修复技术、装备及规模化应用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缩短。他提出,我国土壤修复要形成“整体系统、有机联系、链条式设计”,实现“科学+技术+监管+产业化”;要加强对土壤环境系统性的认识,在研究土壤内部环境组成、性质、功能、条件及其时空变异性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土壤内、外部环境要素间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研究,特别是对界面过程的研究。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副主任雷梅教授作了利用植物清除土壤重金属的技术及应用的报告;日本清水建设株式会社高级研究员谷本祐一博士作了日本场地修复的案例分析;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监陈有鑑介绍了如何对土壤调查评价结果进行验证;博天环境修复(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宝蕴博士分享了对于当前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面临的问题及思考。
据悉,“城市生态与节能论坛”由原国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发起,得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特别支持,每年度在北京、上海轮流召开两次会议研讨,聚焦城市生态与节能领域当下的热点问题,邀请国内外权威专家展开主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