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美国反论文抄袭网站“剽窃监督”发现一宗与中国有关的大规模论文造假案。造假案曝光的原因是有人举报中国研究人员某篇医学论文造假。该网站查实了相关问题,并且顺藤摸瓜,发现很多篇来自中国的论文都使用同样的图表与数据,其中还有至少5篇抄袭论文居然发表在同一期刊同一期上。
中国的学术造假又一次产生外溢效应,为我们评估国内学术造假现状提供了一个新参照。这一案例再次说明,对此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行为,仅从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层面来认识,已不足以揭示其严重性。同时,更说明我们针对学术造假的已有防范措施尚不足以遏制其蔓延,对一些高校和科研单位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学术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国内学术造假层出不穷,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惩戒不及时、不到位,无论是学术共同体还是法律制度的设计特别是执行,对学术腐败的容忍度还太高。在这方面,我们亟须借鉴国外的经验。学术造假并非中国独有,国外包括发达国家也有学术造假,而且有的性质还很严重,但不同的是,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对此惩处严厉,从而有效遏止了学术腐败现象。比如,2009年,德国科隆检察机关公布了近100名涉嫌学术造假教授的名单,指控他们为不合格学生获得博士学位提供方便,最后,众多教授被判处3年半有期徒刑;“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被发现学术造假后,不但被解除教授职务,还因欺诈、挪用公款罪以及违反《生命伦理法》等被判刑。
事实上,即使到不了坐牢的程度,在欧美日韩,学术不端的后果也十分严重。比如,涉事者会被警告、降级、撤职、解约等;会被取消博士学位或取消教授资格;会被禁止项目申请、取消政府颁发的各种荣誉等;各大基金会、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的大门也会对他们关闭。反观国内公诸媒体的学术腐败案例,即使舆论汹汹,也尚未出现过类似国外那种严厉的处罚,常见的反而是一些教育科研单位想方设法遮丑护短,这无异于变相纵容。
学术腐败正在消解着学术的尊严,侵蚀着学人们对未来的信心和希望,这是求真求实科学精神的衰退。任由这种“病毒”肆虐,学术理想就可能沦为奢侈品。对学术腐败惩戒当然不是唯一的办法,也不是治本之策,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除了提高造假的道德成本和法律成本外,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教育科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比如,改革现有的学术资源分配方式,改革学术评价机制,改变高度行政化、简单指标化的评价标准,尝试学术共同体主导科研成果评价,重新估量论文发表的硬性指标要求等。近些年来,学术腐败本身已经成为学界研究的课题,不少研究者和有识之士都提出过诸多对策,只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上下一致齐心合力,遏制学术腐败蔓延并非是多么难的事。
最近教育部领导在谈到高等教育发展时强调,“双一流”大学没有科研支撑是不行的,“双一流”不能自封、不能包装,大学能不能兴起来、是否可持续发展,关键靠质量。质量必须建立在实实在在的成果和风气之上。教育部从对学术不端的惩戒到对高校教师的评价,都在向更加科学、更加严谨、更加规范的方向迈进。这是必须的。因为“双一流”的建设目标,不可能和学术腐败兼容。毫无疑问,对于已经浮出水面的学术腐败,只有在惩戒机制上精准发力,才有可能尽快扭转腐败之风的蔓延,这恐怕不是一个部门的力量所能及的。(钟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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