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全国范围调查显示:我国公众知识产权素养总体中等偏低 |
|
4月23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由知识产权新闻宣传中心与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共同完成的首次“中国公众知识产权文化素养”调查结果在京公布。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媒介调查实验室主任赵曙光副教授介绍说,按照为本次调查数据处理而建立的数学模型标记,我国公众总体的知识产权文化素养指数为42.1,绝对值属于中等偏低。不同地区间的差异较大,广东和北京列居前两位,指数值分别为51.0和49.6。这客观反映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就,以及并不均衡的现状。
本次调查历时4个月,调查范围覆盖全国除香港、台湾、澳门之外的31个省、市、自治区。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朱宏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这一调查,目的是准确了解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文化素养水平,把握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现状,从而作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为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提供系统、准确的量化依据和科学的评价尺度。
本次调查结果比较客观而全面地展现出了社会各阶层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态度和需求情况。赵曙光介绍,公众对知识产权内容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反不正当竞争、科学发现权与外观设计权的认知,全部回答正确的比例为0.8%。而在所有被认知的知识产权内容中,又以专利权的认知率最高,比例为85.9%,其次为著作权与商标权,比例分别为75.7%与70.0%,再次为外观设计权、科学发现权、商业秘密等;地理标志与反不正当竞争的选择率则仅为9.3%与9.0%。此外,有48.2%的公众了解知识产权是财产权;35.2%的网民对在互联网上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作品行为有正确的认知。
在公众对待知识产权的态度及行为方面,调查显示,被访者对知识产权与工作生活之间的总体密切程度为3.2(满分为5分)。被访的公众认为,令企业最具市场竞争力的因素依次为拥有知名品牌、企业硬件设备领先和控制关键领域的知识产权。67.7%的被访者认为具有创新思想使青少年未来更具有竞争力,高于其他指标。值得注意的是,当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有70.5%的被访者选择申请专利,远远高于其他选择对应比例。同时,有61.4%的公众表示坚决反对盗版。
另一方面,调查结果也显示出公众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渴求,有52.8%的公众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表示“需要”,其中15.4%表示“非常需要”。而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作用是公众最希望了解的内容,占比为50.8%,其次为如何申请专利(48.0%),以及遇到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应该如何处理(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