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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丙奇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08-3-19 10:49:15
熊丙奇:高校招收“高价生”有三个前提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顾海良教授在两会期间提议,应该向国外大学学习,允许大学招收部分“高价生”以解决大学债务。(3月11日《长江商报》)
 
不少议论认为,允许招收“高价生”的建议本身无可厚非,既可以获得更多的办学资源,也不会影响整体的办学质量,但如果是出于解决大学债务这一经济目的而招收高价生,则必然导致一系列只认钱不认办学质量的问题。
 
类似言论,其实早在上个世纪末大学实行缴费上学时就出现了。那时整个社会教育产业化的舆论相当盛行,主要的观点是,大学可以拿出5%左右的名额,招收高价学生,甚至采用明码标价,比如低于录取分数线一分就多交一些钱等等办法。这样,如果一个学校招生名额为3000人,便可以拿出150个名额“出售”,所得少则数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可能比其他2850人交来的总学费数额还高,这笔“办学资源”,既可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还可以解决贫困生的上学问题。同时,由于这150人只是学生中的少数,对整体办学质量影响不大。
 
然而,这样的“好办法”为何没有得以实施呢?因为大家发现,在我们的高等教育办学环境下,招收“高价生”,可能会出现国外高校所没有碰到过的麻烦。
 
其一,国内对考生具备吸引力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多属公办性质,而公办高校招收“高价生”,毫无疑问会面临社会舆论关于教育公平的指责——即便“高价生”招生数严格控制在5%之内,公众仍可能难以接受“有钱的人可以低分进好大学”的事实。这与国外私立高校招收“高价生”有本质的不同。
 
其二,国内高校的招生,受行政管理因素的影响,极不透明,“高价生”和“平价生”双轨制的存在,有可能给有权势者送上某种变通的空间,甚至可以让自己的孩子以低分进入大学,同时不必缴纳高价的学费。类似情形在各种双轨制中已经屡屡发生。如果高校的管理不走向民主与透明,那么“高价生”就可能为更多的教育腐败提供温床。
 
其三,一直以来,国内重点高校对学生的培养、管理,实行“严进宽出”模式,淘汰率很低。这与国外很多高校实行的“宽进严出”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在“宽进严出”的模式下,“高价生”如果达不到学校的培养要求,照样无法拿到学校的学历、学位。而且,在整个社会的“学历情结”影响下,学校很难做到淘汰一个出了几十万元学费的“高价学生”,而“高价学生”也肯定会对学校的淘汰纠缠不止。显然,收了高额学费之后对培养质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能是学校唯一的选择,这必然以牺牲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品牌为代价,从而也让“高价生”政策难以为继。
 
可见,实行“高价生”政策,必须具备三大前提条件——高等教育充分竞争、高校内部民主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当下高等教育资源的高度垄断、高校的行政化管理以及学历社会的大环境,使得学者、专家的“高价生”建议,只能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此次在高校还贷压力之下的建议,不过是旧事重提。
 
打破我国教育资源高度垄断的格局、改革高校的内部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评价体系,是事关我国教育发展的三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近年来,很多教育改革措施之所以无法推行,或者即便推行也会以“变调”收场,其根源便在于,高等教育没有建立市场竞争机制,大学失去了关注教育质量的迫切压力和改革内部管理的主动要求,往往是“靠山吃山”,把手中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工具化,这无益于高等教育的自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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