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学网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6/1/22 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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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拟对2名博士生作退学处理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网站发布了两则公告,对邱某某、吴某某两位博士生,拟给予退学处理。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拟给予邱**退学处理的公告

邱**同学:

清华大学拟对您作出予以退学处理,由于难于联系到您,无法直接送达本通知,特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十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公告内容如下:

邱**,男,社科学院2010级博士研究生,学号2010370017。

邱**,在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逾期两周未注册。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清校发〔2019〕49号)第三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拟予以邱**同学退学处理。

邱**对此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可以在拟处理意见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辩或者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

书面申辩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skyjsb@mailoa.tsinghua.edu.cn或送交至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明斋126 房间。

清华大学社科学院

2026年1月19日

关于拟给予吴**退学处理的公告

吴**同学:

清华大学拟对您作出予以退学处理,由于难于联系到您,无法直接送达本通知,特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十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公告内容如下:

吴**,女,社科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学号2013370035。

吴**在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逾期两周未注册。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清校发〔2019〕49号)第三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拟予以吴**同学退学处理。

吴**对此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可以在拟处理意见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辩或者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

书面申辩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skyjsb@mailoa.tsinghua.edu.cn或送交至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明斋126房间。

清华大学社科学院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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