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5/9/10 16: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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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布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产业发展类)联合资助项目(太重、潞安、建投、气象、文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引导企业、行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科规〔2024〕3号)等规定,现就组织申报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产业发展类)联合资助项目(太重、潞安、建投、气象、文物)(以下简称联合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本联合资助项目旨在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转型需求,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吸引集聚省内优势科研力量,聚焦企业、行业创新需求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企业、行业、设区市与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促进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贡献力量。

项目资助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强度为25万元/项,项目实施期均为2年、经费一次性拨付(由省科技厅和联合资助方按协议约定联合拨付)。

特别提醒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支持省内企业牵头,联合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申报。

二、研究内容

(一)太重联合资助项目共18项,其中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10项,具体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

(二)潞安联合资助项目共3项,均为重点项目,具体项目需求详见附件2;

(三)建投联合资助项目共10项,其中重点项目6项、一般项目4项,具体项目需求详见附件3;

(四)气象联合资助项目共8项,均为一般项目,具体项目需求详见附件4;

(五)文物联合资助项目共15项,均为一般项目,具体项目需求详见附件5。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符合科研诚信要求。

2.项目申请人应为所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仅限1人),且须通过项目申请单位提出申报申请。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申请单位全职科研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符合本通知所列相关要求。项目申请人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3.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在山西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创新载体。项目申请单位还应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团队和技术平台等条件,以及相对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4.项目申请单位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进行申报,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组成员与项目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其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项目申请单位应承担项目主要工作,并与合作研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研究内容分工、资金分配等,做到责权利清晰。合作协议书无须提交,留项目申请单位存档备查。

5.项目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请单位应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切实担负起法人主体责任。组织单位要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严格把关。

6.项目申请书中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密内容。对涉及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的,项目申请单位和组织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审查监督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7.项目申报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参与人、项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预防和杜绝套取、骗取资金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8.项目申请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严格执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

(二)限项规定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

2.项目申请人申报项目应与本人所获得的职称、学位对应专业领域相近,跨专业申报的应提供申报项目所属专业,项目申请人近两年来开展相关研究的印证材料。

3.2023年至今,已获其他领域联合资助项目的,本次不得申报。在研和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总数原则不超过2项。

4.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5.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同一单位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同时申报不同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7.项目申请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承担联合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结论为“差”或“不通过”的,自该项目结题起两年内不得申请省基础研究计划内的各类项目(含联合资助项目)。

9.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申报。

四、申报提示

(一)项目申请人应树立正确的科研学术观,将全部精力用于提高申请书质量,确保方案合理、路线可行、填报规范,为开展高水平研究打下坚实基础,为我省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二)项目申报形式审查结果、拟立项结果在省科技厅网站公示,各类信息的发布以省科技厅网站发布公示为准。

(三)根据省基础研究计划开展“包干制”试点工作要求,我省12家试点单位在组织项目申报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合资助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优先在联合资助方进行推广与应用。有关知识产权、申报科技奖励等事宜,由项目申请单位在签订任务书前与联合资助方签署协议约定。

(五)项目申请书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9月9日。项目完成时间2年。

五、申报方式、材料要求和受理时间

(一)申报方式

特别提醒二:本批次采用“无纸化”申报,所有信息均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网址:

https://kjjh.kj15331.com/stpmmp/

1.参与者信息录入系统后,须从系统中下载《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列表及承诺书》,所有人员签字后,扫描生成PDF文档(不可用拍照照片生成PDF),再上传到系统。

2.《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承诺书及推荐意见》,须从系统中下载,盖章后,扫描生成PDF文档(不可用拍照照片生成PDF),再上传到系统。

3.所有内容提交后,系统将申报材料生成正式版PDF文件,即带“山西科技SXKJ”水印。此电子文书即为存档依据,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不再存档。

4.申请单位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报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纸质材料接收单位。

5.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网络技术方面疑问请咨询网络申报技术支持单位(联系方式见下文)。

6.系统将在受理截止时间关闭,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补充申报材料。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在截止日前高峰时段提交信息。

(二)内容要求

1.因软件存在版本兼容性问题,建议对特殊的公式、符号等内容采取插入图片方式录入。

2.因涉及科研诚信、形式审查等工作,项目申请人及参与人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参与人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并务必准确填写证件号码。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项目申请人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报书相关栏目中说明,申请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3.公章名称应与项目申请书中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三)材料要求

特别提醒三:以下通过系统上传的附件,同时也是形式审查要件,包括:

1.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证书;

2.项目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无证书的提供证明材料)。上传国外学历学位的,请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书;

3.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博士后人员出具在站证明),时间落款在2025年1月1日之后。

4.项目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还应当由项目申请单位出具允许其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5.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申报项目名称和本人签名);

6.若项目申请涉及生物安全、科技伦理等相关问题,还应上传单位科技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7.在职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本人在职单位申报项目,并须上传导师签字同意申报的函。

8.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材料,如:承担或参与自然科学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已发表的论文论著等,代表性论文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著不超过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或学术奖励不超过10项。

特别提醒四:附件上传不全、有误的将可能影响评审,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四)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期:

2025年9月9日9∶30至10月10日17∶00

组织单位(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4日17∶00

申请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受理期:

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工作日8∶30至17∶30)

六、咨询方式

组织管理:山西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351-40679934049920

研究内容咨询:

1.太重集团张江伟15333688795

2.潞安集团李运宏13935542856

3.建投集团弓晓丽0351-40513274133976

4.省气象局李津15234253295

5.省文物局王斐0351-3802401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1-80655037199808

纸质材料接收: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351-4043343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省行政办公区A座1024号

附件:

1.2025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太重)项目需求.wps

2.2025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潞安)项目需求.wps

3.2025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建投)项目需求.wps

4.2025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气象)项目需求.wps

5.2025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文物)项目需求.wps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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