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审委员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4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已完成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学科(专业)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非书面提出的异议、匿名提出的异议、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等,不予受理。我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联系单位:山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A座省科技厅1124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21
联系人:傅兴隆
联系电话:0351-3809073
附件: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项目(企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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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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