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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芳委员:推进创新联合体高质量发展 促进协同创新形成新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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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战略,构建领军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是新发展阶段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大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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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芳 受访者供图
然而,从实践来看,目前各地对创新联合体的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对其使命定位、组建方式以及创新机制等多个关键问题理解仍存在较大差异,相关规定和做法千差万别,“这表现在工作力度和进度参差不齐,部分省市甚至还没有放弃传统思维,有些创新联合体依然由科研机构而非领军企业牵头,有些只是立足成果转化而攻关核心技术的意愿不足,有些参与方之间关系像联盟一样松散。”两会之际,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研究室主任王汝芳表示。
进过调研,他发现大多制度创新不够且并未真正建立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没能实现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未能彰显创新联合体的特色。
为扎实推进创新联合体高质量发展,促进协同创新形成新突破,王汝芳建议:
一、坚持科技领军企业主导,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科技类新产品、新服务的推向市场和升级换代,需要经历从理论可行性到技术可行性的验证,从小试、中试到产业化的跨越,从小规模测试到大规模推广的锐变,并根据市场反馈、用户体验不断优化,持续推动迭代创新。这一过程,特别是其中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工程性突破的,唯有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主导作用,发挥其引领需求、集成创新和组织平台等优势才能实现。
“拼盘式”“形式化”“拉郎配”联合,“跑项目”“分资源”“填表性”合作,解决不了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创新联合体各方要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发挥领军企业的市场优势,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做到需求与供给相互牵引、协同进化,前端与后端无缝衔接,形成体系化持续性创新力量。
二、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供给,营造想创新敢创新氛围。
要完善创新的负面清单制度,细化尽职免责办法,鼓励一流科学家瞄准较高的目标做真正重要的创新研究。要强化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预期与氛围,解决各类主体协同上的“机制差”问题,推动构建协同攻关的组织运行机制。
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通过国家课题的方式参与出题张榜,组织揭榜主体形成创新联合体。鼓励创新联合体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需求凝练和方案制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创新联合体加大投入,对重大攻关进行事前和事中补贴,对取得重大成果的,加大奖励力度。完善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引导信贷资金、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助力创新联合体建设。
三、挖掘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制定国家层面指引意见。
尽快总结创新联合体建设发展的典型做法,及时评估各地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的阶段成效,挖掘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将创新联合体的建设作为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的重要举措,由权威决策指挥机构定期专题研究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解决遇到的政策障碍。
制定国家层面促进创新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指引意见,明确使命定位、组建方式等基本要求,出台先行先试政策。明确牵头部委,建立国资委、各省市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和运行机制备案制度,完善信息链接方式以形成统一榜单发布平台,降低潜在参与主体揭榜应答成本,助力联合体优化组建方案和运行机制,促进协同创新形成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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