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垠 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23/1/16 9: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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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创新潜能 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解读《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

 

◎本报记者 刘 垠

近期,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在全面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大背景下,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必要性和意义何在?文件有哪些亮点和重要举措?又如何确保激励措施扎实落地?

针对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1月15日,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接受科技日报记者专访。

记者:《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有何重要意义?

王志刚:《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科技激励机制,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活力,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建成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汇聚起科技界强大力量。其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落实近平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近平书记在2020年科学家座谈会上指出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强调,要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完善科技激励机制,就是要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才、创新的巨大潜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二是充分体现党中央对科技人才的高度重视。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以中央文件形式明确完善科技激励机制方向,既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人才的政策保障,也是新形势下,有效增强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动力和信心的必要行动。

三是推动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保障。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科技核心竞争力,迫切需要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目前,科技激励仍然存在国家使命导向激励不足、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缺乏长期稳定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存在短板、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有待优化等突出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完善科技激励机制加以解决。

四是有利于党中央的统筹部署和多部门协同推进。科技激励涉及人才、财政、教育、金融、宣传等多个部门,不少问题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政策改革和执行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要求高。《意见》的发布,可以更好地促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相关政策落实。

记者:《意见》制定的原则和重点举措是什么?

王志刚:《意见》以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面向”,激励科技人员勇担使命,秉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砥砺创新;坚持基于贡献的激励,强化对为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战略安全等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和团队的激励;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强化政治引领,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弘扬科学家精神,进一步增强激励的时代性、导向性、针对性、时效性;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在加强合理激励的同时,强化对学术不端、科研违规违纪行为的约束。

《意见》针对科技激励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增强科技激励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出5个方面改革举措。

一是强化激励勇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制度安排。针对使命激励不足的问题,压实创新主体责任,激发科技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勇担国家使命。

二是加强对作出重大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针对一线科技人员和团队的获得感、认可度与所作出的贡献不匹配等问题,突出基于贡献的激励,强化对科技领域作出重大贡献者的奖励。

三是健全长期稳定支持科技人员潜心研究的保障机制。针对科研稳定支持不足、科研时间保障不够等问题,强化对潜心研究的激励。

四是创造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成长环境。针对青年科技人员环境保障不足、发展通道不畅等问题,树立事业激励导向。

五是营造尊重科学规律鼓励探索创新的生态。针对不符合科学规律的科技创新管理造成科技人员怕担责任、工作避重就轻等问题,着力优化创新生态,鼓励科技人员勇于探索、大胆创新。

记者:为了有效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意见》有哪些亮点?

王志刚:《意见》以科技人才为激励重点,强化使命激励、贡献激励,树立勇担使命、潜心研究、创造价值的激励导向,构建有利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激励机制。

一是强化使命担当。激励各科研单位、人员和团队勇担国家使命,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作为科技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基于实际贡献,让真正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创新主体得到激励;优化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形成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的风尚。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才强国战略,完善科学家本位的科研组织体系,创新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机制;坚持保障时间就是保护创新能力,把人才从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和束缚中解放出来,心无旁骛地创新创造;坚持对年轻人的激励,给予青年人才担纲大任的机会,加大对青年科技人员的支持力度,创造有利于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三是尊重科学规律。大力倡导“十年磨一剑”的原创攻关,健全对基础前沿和公益性研究的稳定支持机制,支持和保障有创新潜力的科技人员“甘坐冷板凳”;深入推进扩大科研单位自主权相关改革,探索对高校院所实行不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向用人单位授权、为人才松绑;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完善科技评价体系,积极创造良好科研生态。

四是实现合理激励。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举,积极弘扬科学家精神。既要用事业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勇气和毅力,也要重视必要的物质激励。在强化分配激励、充分授权的同时,注重用好监督、防控风险,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

记者:保障科技人员潜心基础研究和青年人员勇担科学研究重任是近年来关注的热点,请问借助什么方法和路径来实现?

王志刚:基础研究需要安静的环境和稳定的支持。《意见》一方面通过完善管理机制,解决科技人员兼职多、会议多等问题,保证科技人员不少于4/5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少占用科技人员时间。另一方面,适当扩大长期稳定支持经费。优化国家科研经费支出结构,完善科研经费支持机制;支持科技人员在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方向和“冷门”领域、交叉学科的长期积累、持续研究;探索建立基础研究青年人才的发现、遴选、培养和长期稳定支持新机制;完善国家财政对基础前沿和公益性研究类科研院所投入机制。

青年是国家科技事业的未来。加大对青年人才的激励,一方面,要放手大胆使用他们,加速青年人才成长。《意见》明确要求提高青年人才担任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平台基地、重点攻关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最近,科技部、财政部等五部门开展青年科研人员减负3.0行动,提出从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五方面支持青年科研人员成长,受到广泛好评。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是青年人才成长的第一站,肩负人才早期培养的重任。《意见》明确支持高校院所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和中央部门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并在科研项目、生活待遇等方面给予保障。

记者:为了加快实现有效的科技激励,如何保障相关举措扎实落地?

王志刚:把激励创新的措施落到实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鲜明激励导向,多方式、多部门、多层次协同联动,让科技人员切实感受到激励的作用,真正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广泛深入进行宣传解读。组织相关新闻媒体对文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组织管理和政策等相关专家通过会议报告、解读文章、新闻专访等形式对重点举措进行深度剖析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关注度。

二是积极推动政策细化落地。科技部已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文件落实的系列标志性成果形式和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同时,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出台落实举措和实施方案。围绕政策执行,深入地方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科研平台(基地)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面向一线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开展政策落实工作调研和指导推动,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考察、案例总结等方式,及时了解落实进展与难点,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各科研单位也要按照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到具体科研工作中。

三是开展监测评估和跟踪研究。组织评估机构适时对政策落实效果开展监测评估,跟踪国际科技激励政策发展态势,持续开展科技激励政策研究,推动科技激励机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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