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大教授:导师和研究生互相“剥削”?传统师徒制过时了! |
|
9月18日,科学网公号发表文章“教授被举报“剥削学生”!帮导师干活,本分or情分?”,再次提及屡屡引发热议的研究生师生关系问题,特别是导师让学生做学业之外的杂事、做横向课题的事情,值得深入思考。
首先要反对泛道德主义的肤浅议论。什么“德不配位”、“人心不古”之类的议论,基本上是流于表面,甚至有美化古代的某种“臆想症“或”意淫症”的嫌疑。
如果说做杂事、做横向课题是“被剥削”的话,毫无疑问现在研究生受到的“剥削”明显地极大减少了。
90后研究生的现代权利意识非常强,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与剥削行为进行抗争,最起码知道腹诽或私下议论导师。
二十多年前,我们读研究生的时候,根本没有这样的意识,完全把导师当作师傅或父母,笃信“天地君亲师”。
那时导师安排事情做,大家感到无上光荣,是高看自己一眼,根本就没有想到报酬之类。
过年过节大家要去拜望老师——当然不会空着手——时不时要同门聚会聚餐。至于现在90后看起来完全不可接受的事情,比如写了论文、写了书稿学生不能署名之类的事情,而以其他形式补偿,那时候也非常普遍。
然而,反过来那时候导师也被研究生“剥削”得很厉害,要关心学生有没有钱吃饭、论文发不发得了、有没有女友/男友、毕业找不找得到工作等学业之外的“杂事”。
如此关系中,常常存在某一方感觉自己付出得多,尤其也存在不少导师只索取而不付出的情况,最后拌嘴、吵架甚至闹翻的情况也数见不鲜。
不过那时没有网络,事情绝大多数都被封锁在当事人的小范围中。
如果再往古代追溯,就会发现今天的类似问题原因恰恰在于食古不化,而不是人心不古。
在“天地君亲师”的礼教之下,中国古代师徒制老师“剥削”学生的情况更为明显,更为严重。不管老师做了什么,学生要是反抗均被视为大逆不道。
中国古代师徒制造就的很多导师完全把学生当工具、当马仔。想一想《笑傲江湖》里的岳不群,再想一想古代店铺、作坊里的学徒,有什么权利,有什么报酬?对不对?
以前的搞法,与当时的文化习俗配套。时移世易,现在这些东西过时了。这一点,我作为导师体会深切。
现在的研究生接受的现代思想和教育,个人意识、自由意志都很强,而现代的导师很多思想还停留在传统观念里,对古代师徒制多少有些留恋。
面对90后的研究生,你不要太“关心”学生的事情,他们可能觉得你多管闲事。你也不要把杂事、私事让学生做,以示关系密切和重视他/她,除非你说清楚报酬,否则他们可能觉得你让他们免费劳动了。
就是学业上的事情,也得商量着跟学生说,他们有自己的主意,你有你的指导,他们可以不接受,结果如何他们自己会承受。
不少导师觉得不是自己“剥削”学生,而是学生“剥削”自己。
比如,免费帮学生修改论文,资助学生开会、出国,有时纯粹就是自费补贴学生的生活,还有怕学生毕不了业自己的论文“挂上”学生的名字。
哈哈哈,其实我有时感到自己就是被学生“剥削”的导师,经常想停招学生。
显然,这不是我的学生的问题,而是我自己的问题:我管得太多了,管得太宽了。随着研究生急速扩招,以及整个社会的教育和文化的变迁。
这一代导师从前辈那里继承的古代师徒制“残余思想”过时了,继承的师徒关系处理准则过时了,应该用新的思想和新的规矩处理当代的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
因此,如果不从制度上改变,类似的摩擦和矛盾会继续层出不穷。
到底怎么弄呢?
窃以为,应该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以论文导师制代替既有的导师负责制。也就是说,取消一进校就分配导师、研究生各方面事务由导师负责的导师负责制,而代之以做学位论文时再双选导师、导师只负责学位论文的论文导师制。
论文导师制取代导师制,大家的关系简单了,就是纯粹的学位论文指导和把关的关系。其他投在谁的门下之类,什么同门聚会之类,都可以统统免了。
关系简单了,剥削不剥削的事情很多就会被“釜底抽薪”。是不是?
学位论文之外的事情,比如老师再叫学生做杂事,学生想让老师帮助发表论文,大家肯定要先说好报酬和权责。
这对于导师和学生都是某种解脱。
至于做横向课题,或者参与纵向课题,在论文导师制下,那就是一份科研工作,大家商量好报酬和权责。学生完成任务就发劳务费,没有完成就没有。
当然,学生可以任何项目也不做,就写个学位论文毕业。
不过我多次说过,研究生是一份工作,不做科研读什么研究生呢?一个学生想参与科研,得自己争取,努力表现出科研的能力,否则没有老师“拉”你进入课题组。
大家说,研究生师生关系简单化,回归到契约关系,是不是对双方都有利呢?
个人非常希望建构如此新型现代师生关系,谁也不要剥削谁。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