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权力不受约束,就有可能导致腐败,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权的下放,就必须要警惕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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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意见》规定,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京华时报》8月1日)
长期以来,我国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饱受诟病,不仅把科研人员逼成了“会计”,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让学校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被裹挟进来,严重增加了教育内耗。
这种教育内耗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科研经费管得过死,很多费用不能顺利报销,苛刻的报销制度让老师和学生疲于奔波;课题申报预算、经费划拨不合理、经费管理不科学,比如间接费用比重过低,把横向课题经费套用纵向课题经费的模式来进行管理……
此次四部门下发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遵循了循序渐进的原则,在经费预算、开支范围、劳务费用、横向课题经费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改革。比如,合并“同类项”让报销制度更灵活了;自主规范横向课题经费,更能够提高科研人员对基础研究的积极性;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也避免了年底突击花钱的尴尬……
但是,对科研经费尽管不能管得太死,但也不能一放了之。这么说,不是故意给新政策“泼冷水”,而是时刻对科研腐败保持一分警醒。从教育部的巡视情况来看,在高校腐败领域,科研经费腐败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只要权力不受约束,就有可能导致腐败,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权的下放,就必须要警惕这一点。
这种担忧并非多虑。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等措施,极大地增加了对科研人员的报酬和激励,但合并“同类项”等报销项目,假如审查核实不严格,就极其容易导致科研经费被套取。在科研经费管理没有改革之前,这一块就是造假“重灾区”,现今伴随着调剂权限下放,就更需要对该项目的报销进行严格审核,防止科研经费被套取或挪用。
科研经费管理既要改变“一管就死”的现状,也要防止“一放就乱”。如何在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的同时,保证科研经费被合理、充分使用,考验着相关管理部门的智慧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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