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6年重点高校国家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增至6万人
本报北京4月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梁国胜)教育部3月31日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工作,明确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的贫困地区学生将由2015年的5万人增至6万人。
《通知》说,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2016年安排招生规模6万人,较2015年增加1万人。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各地省属重点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地确定,要求实施区域对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农村学生,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针对规范和管理环节,《通知》提出,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核,扩大部门信息共享,完善监督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
同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经济资助,对专项生入校后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教育部表示,将完善举报机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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