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小立
“去行政化”这个多年以来的老话题,因为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而又一次引起人们的关注。笔者已经读到有识之士的多篇文章和访谈,以前亦没有少涉及相关的问题,但现在看来,仍有必要拾遗补缺,再贡献一点管见。
其实,大学“去行政化”,从本质上说,就是要祛除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因为在当下的大学中行政权力无所不在,不仅打破了它与学术权力之间应有的平衡,且已经使学术权力的正常伸张变得越来越困难。没有良好的学术和优质的教学支撑,大学就不再是大家期望中的大学,这是“去行政化”社会呼声迭起的原因。
但一方面“社会呼声”包含着“大学里的呼声”,且积微成著,终于得到教育管理部门的回应,此次《意见》下发就是一个证明;另一方面,“社会呼声”也并不完全等于“大学里的呼声”。当“去行政化”的社会呼声高涨之时,大学回应的方式却是暧昧的。其表现便是,要么根本不回应,仍旧我行我素;要么以“去行政化”的名义,进一步地强化“行政化”。
从“985工程”大学开始的“学部”设置就是一个例子。它不止是以“去行政化”的名义,而且还用“与国际接轨”来使其合法化。但这个虚设的机构,从一开始就显得不伦不类。它是一级行政机构,但级别却无法确定。如果是“处级”,它又何以能居于院系之上、统领院系?如果是“副校级”,显然又有干部“超编”之嫌。关键是,这个机构的设置不是通过裁减行政人员数量、合并重复部门的方式来完成,反而是在原有行政机构之上又增加一个新的机构,这不是“去行政化”,而是“增行政化”。
教育部的《意见》公布后,马上有媒体称是在“重塑大学精神”。这样的标题,如果不加上“开始”二字,恐怕很难令人信服。“万事开头难”,“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诸如此类的老话,在复杂的现状面前并不见得适用。因为《意见》中有关逐渐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的言说,既无时间表,也无具体的实施细则。
而即便是走上了取消大学行政级别的轨道,其中的难度也比想象中要大得多。现在看来,大学“去行政化”的难点或者说重点就在于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如何妥善地安排。
当下的大学机构,包括现有的校级、院级或系级领导,多是行政化的产物,他们被行政化所塑造,又在行政化中受益。因此,无论从剥离利益,还是行政习惯上说,都不可能扮演“去行政化”积极推动者的角色。前几年,某著名大学校长担忧“去行政化”后,不好与地方政府打交道,开会连主席台也坐不上之类的言论,虽存在部分的现实依据,但反对“去行政化”的主观意味也相当浓。
从整体上看,大学之所以不愿意对“去行政化”进行实质性的探索,还是因为担心重蹈改革者成了牺牲者的覆辙。这就像在大学中常见的情况一样,一方面不断提倡创新,提倡发挥个性或者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那些庸庸碌碌、明哲保身者却持续不断地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要改变这种不利于创新,更不利于“去行政化”的氛围,教育管理部门的放权就显得相当关键。因为哪怕是跳“广场舞”,也需要有一定的空间。在行政化过分膨胀的情况下,大学把太多精力用在应付、应对上面各种指导和活动之上,很少能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施以对策。换个角度看,这也成了学校不愿落实“去行政化”的一个借口。
与上面的放权相对应的,应该是下面的限权。行政化让大学中行政领导的权力过于集中,掌握的各式各样的资源也太多,“官大学问大”虽常常成为笑柄,却是现实。这些都与作为教育机构的大学极其不相称。
大学本身是学术共同体的一个载体,在这个共同体内,不应该允许有任何权力上的独断。因为这个共同体是以学术为上的,而学术是可以讨论、商榷和争议的。这个共同体的另一个职责是教育。真正的教育也从来不兼容居高临下、舍我其谁,它总是在具体的协商过程中完成的。
总之,取消行政级别,只能是大学“去行政化”的起点,因为没有了行政级别照样可以拥有权力。而如果既没有了上面的监管,又缺乏下面的监督,这个权力就会变得愈发强大。因此,没有真正在制度和机制上对学校内部的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限制和调整,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也就失去了实质的意义。
《中国科学报》 (2015-06-04 第5版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