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0日,河北省在保定市召开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工作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该省正研究制定《关于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实施办法》,其中明确规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类科技人员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3年内保留原有身份和职称。
《办法》鼓励保留原有身份科技人员以非职务专利、非职务技术等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可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科技型企业。
同时,河北省支持鼓励京津等省外人才来冀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并鼓励职务科研成果的积极转化。(高长安)
《中国科学报》 (2013-08-22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