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醒民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2-8-20 12:20:55
选择字号:
李醒民:学术自由是科学的生命线

 
■李醒民
 
科学需要学术自由,这就是科学研究或科学探究的自由,当然也包括科学教学和科学传播的自由。何谓自由?斯宾诺莎把自由定义为:“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自由。”尼采则称自由是“人所具有的自我负责的意志”。爱因斯坦继承斯宾诺莎等前人的思想遗产,他对自由、特别是学术自由有自己独到的理解。他在1954年“为保卫学术自由和公民权利而斗争”的问答中说:“我所理解的学术自由是,一个人有探求真理以及发表和讲授他认为正确的东西的权利。这种权利也包含着一种义务;一个人不应当隐瞒他已认识到是正确的东西的任何部分。显然,对学术自由的任何限制都会抑制知识的传播,从而也会妨碍合理性的判断和合理性的行动。”
 
爱因斯坦指出,学术自由包括两个方面,即“外在的自由”和“内心的自由”。所谓外在的自由,就是要造成这样一种社会条件:一个人不会因为他发表关于知识的一般和特殊问题的意见和主张而遭受危险或严重的损害。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由法律来保证,但是这还不够,还有必要在全体人民中提倡一种宽容精神(尊重别人的无论哪种可能有的信念)。爱因斯坦认为,要使一切个人的精神发展成为可能,还应该有第二种外在的自由,即人不应当为着获得生活必需品而工作到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从事个人活动的程度。要是没有这种外在的自由,发表的自由对他就毫无用处。要做到支配时间的自由,就要依靠技术的进步和合理的分工。科学的发展以及一般创造性精神活动的发展,还需要另一种自由,爱因斯坦称其为内心的自由:“这种精神上的自由在于思想上不受权威和社会偏见的束缚,也不受一般违背哲理的常规和习惯的束缚。这种内心的自由是大自然难得赋予的一种礼物,也是值得个人追求的一个目标。但社会也能做很多事来促进它的实现,至少不应该干涉它的发展……只有不断地、自觉地争取外在的自由和内心的自由,精神上的发展和完善才有可能。由此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才有可能得到改进。”有趣的是,培根在300年前发表的言论实际上就提及内心的自由问题——或准确地讲,三种内心不自由导致的后果:“人们之所以在科学方面停顿不前,还由于它们像中了蛊术一样被崇古的观念、被哲学中所谓伟大人物的权威、被普遍同意这三点所禁制了。”
 
科学需要学术自由或研究自由。学术自由是科学建制的重要原则和科学共同体的活动纲领,也是科学家从事科学创造的前提条件,乃至是科学的生命线。时任美国总统科学顾问的布什在1945年提出:必须保障探索的自由。科学在广阔前沿的进步来自于自由学者的不受约束的活动:他们用探求未知的好奇心所支配的方式,不断地研究他们自己选择的课题。从各个方向,用他的兴趣、好奇心和想象力所导出的方法,自由地、不受约束地研究自然。他还明确强调:“由于纯粹科学的无法预测的性质,使得为其研究提供一种颇为特殊的环境是合乎需要的。纯粹科学需要研究人员思想的自由,以新的观点来看熟悉的事实。”科学需要探究自由原则也体现在《肯定探究和表达自由》的文件中,该文件是美国科学院院士大会于1976年4月27日通过的。其中有这样的陈述:“我将肯定我献身于下述原则:对知识的探索以及对物理宇宙和寓居于其中的生物的理解应该在理智自由的条件下进行,而没有宗教的、政治的或意识形态的限制。所有发现和观念在没有这样限制的情况下应该被散播并可以受到挑战。探究自由和观念散播自由要求如此从事的人自由探索他们探究导向的地方。”
 
学术自由对于科学共同体和科学家是十分重要的,须臾不可或缺。学术自由的功能在于,它是科学创造的根本保障,直接有利于科学自身的进步,从而在长远上也有益于整个社会。爱因斯坦对此心领神会:“凡是真正伟大的和激动人心的东西,都是由能够自由地劳动的个人创造出来的。”他认为,要使科学思想、哲学和一般创造性思想得到尽可能快的进步,就必须始终不懈地坚持学术自由。只有这样,精神上的发展和完善才有可能,由此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才有可能得到改进。也只有这样,民主社会的健康发展才是可能的。如果反其道而行之,只能导致恶性循环。
 
科学何以唯有在自由之中方能繁荣昌盛?波兰尼引用弥尔顿的比喻对此作出形象的回答:真理就譬如一座碎裂的雕像,它的碎块撒落各处,隐而不彰。每个科学家依从自己的直觉,独立追求一项任务,即寻找雕像的一块碎片,使之符合旁人拼合的部分。就自由的科学家协同起来,追求单一的系统目的,这个比喻所作的解释已经足够充分。
 
限制和破坏学术自由的恶果是相当严重的。这样做只会扼杀科学思想,抑制知识传播,妨碍合理的判断和合理的行动,从而抑制科学以至技术的发展,并最终殃及社会。它甚至会使我们的生活丧失意义,生命亡失价值。爱因斯坦就个人自由所说的话,实际上是就学术自由而言的:“个人自由给我们带来了知识和发明的每一个进展,要是没有个人自由,每一个有自尊心的个人都会觉得生命不值得活下去。”因此,他大声疾呼:“追求真理和科学知识,应当被任何政府视为神圣不可侵犯;而且尊重那些诚挚地追求真理和科学知识的人的自由,应该作为整个社会的最高利益。”
 
既然学术自由对科学和社会都须臾不可或缺,那么究竟如何维护和坚守学术自由呢?要知道,“学术自由的最大外在威胁来自意识形态和政府,尤其是来自为意识形态服务的政府。”(肯尼kenny)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加强舆论监督等民主社会通行的措施,都能够削弱和抵御外界的不良干扰。但是,最根本的还是要依靠科学建制的权威,尤其是科学家的科学良心。波兰尼对此有深刻的认识:“科学王国的主权并不特定地属于某个统治者或管理机构,而是被分解后,交予每个独立的科学家。每当科学家听从自己的良心和个人信念得出某个探究结论,他也就当了一回科学王国的首脑,以自己的方式完成一次对科学主旨和科学生活秩序的塑形。”他进而表示,科学共同体中的科学家热爱并献身于科学的理想。这种献身行动象征自由之义务,确保科学家依从良心行事。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
 
《中国科学报》 (2012-08-20 B3 观点)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SSI ļʱ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听导师的话,毕业论文答辩这样准备 大规模基因研究重绘开花植物的生命之树
彭慧胜院士团队把“充电宝”做成衣服 缓解肠易激综合征  饮食比服药更有效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
 
论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