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今,首都机场安装的57台自动体外除颤器一直被束之高阁;尽管这些仪器可以挽救心脏性猝死病人的生命,但机场工作人员却无人敢用,“因为做活了好说,做死了麻烦”——
“最近几年我们抢救了300多位心肺复苏的病人,但成功率很低,都不好意思说出来。”与国外10%以上的成功率相比,让中南大学附属湘雅二院主任医师熊光仲难以说出口的,是抢救成功的23位病人只占总人数的7%。
熊光仲的另一个职务,恰恰是湖南省急救卫生队伍培训基地中心副主任。
可是,“你们的7%已经很高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医院院长刘兆琪说:“今年到现在,首都机场的乘客因心脏原因猝死了16人,可安装在T3航站楼的57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却丝毫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本来,这16位死亡患者可以通过快速、及时的自动体外除颤器来进行急救,但自从2008年“奥运”前夕为与国际接轨安装至今3年,它们却一直被束之高阁。
刘兆琪深知这些仪器对突然倒地的心脏性猝死病人是可以救命的“灭火器”。但问题是,尽管每年都在对机场工作人员进行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培训,但“培训完了他们也不敢做,因为做活了好说,做死了麻烦”。
“心肺复苏急救应该采取免责制,尽快推倒医院围墙,建立灾害自救互救的生命链。”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科协第52期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上,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宗浩等多位急救专家发出上述呼吁。
每耽误1分钟,心脏性猝死患者的生存几率就会下降7%~10%。如果10分钟后才进行电击除颤,病人存活的机会就下降到不足5%。在一座交通拥堵的大城市,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往往超过10分钟。
目前在心源性猝死的急救中,使用体外自动除颤器尽快除颤是最容易实现、效果最好的一环。李宗浩告诉记者,自动体外除颤器最大的特点是,“非医务人员经过20分钟培训就能使用”,与病人身体接通后,仪器完全可以自己判断是否需要除颤,多大强度除颤。
解放军三○六医院原副院长钱方毅说,几年前美国推出公众除颤入门计划,国会及各州相继出台法案议案,鼓励在公共场所或私人领地内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并对“乐善好施”的人使用除颤仪给予紧急处理时,免除其一切个人责任,提高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生存率。
“应该明文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造成的所有过失可以免责;其次,应该借鉴欧美及我国台湾等地的经验,把心肺复苏、自动除颤等知识纳入中学阶段课程,作为素质教育培训普及起来。”重庆急救中心主任史若飞表示。
史若飞认为,长期形成的“医院模式”办急救专业机构的理念,使得我国的急救事业与国际成熟先进的“急救医疗服务”难以接轨。“急救社会化,结构网络化,抢救现场化,知识普及化”的现代急救理念必须普及。
“3万~5万元一台的价格比CT、彩超等仪器便宜得多,但因为只在突发事件时才会用到,很多医院都没有普及”,熊光仲认为,目前至少应先在救护车上普及这种仪器。
虽然与美国机场二十多米远一个的密度相比,100万平方米的首都机场T3航站楼仅有57台自动体外除颤器明显偏少,但更为“可怜”的是,我国很多大型公众场所乃至医院仅有一两台甚至没有。
“国内公共场所只有北京、上海,重庆等几个机场配备了少量,而且还面临着会用的人少,无免责,会用的人也不敢用的尴尬,更多的公共场所则完全是空白。”李宗浩一直致力于推动自动体外除颤器在我国的广泛普及,但如今的状况让他觉得遗憾。
李宗浩建议,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应授权国家行业协会制订规范的心肺复苏、自动体外除颤培训教学计划,通过考核考试获证,让更多的人学会使用该仪器,同时呼吁国家制定相关的免责法规,让更多心脏性猝死病人在关键时刻获得救治。
《科学时报》 (2011-08-17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