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0年的人才引进工作将于4月27日启动。4月22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0年人才引进的新政策。
新发布的《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允许“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或者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并且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入户深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明指出:“这意味着这部分毕业生在毕业以后可以先选择将户口落到深圳来,然后再在深圳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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