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丹麦首相拉尔斯·拉斯穆森的共同见证下,中科院常务副院长兼研究生院院长白春礼与丹麦科技创新部部长夏洛特·沙赫·麦德森、丹麦高校联盟主席简斯·奥德尔赦德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丹麦科研教育中心合作伙伴协议》(简称《伙伴协议》)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雁栖湖园区中国—丹麦科研教育中心建设、维护和运行协议》(简称《建设协议》)。
根据《伙伴协议》,中科院研究生院与丹麦8所高校正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它们将结合中丹两国最具优势的科研资源和教育传统,促进中丹两国学生、教师和科技人员的交流,推动研究生教育和科技研究的优化发展,并加强中丹两国教育科研机构与企业界之间的联系。
根据《建设协议》,双方合作共同建造中丹中心大楼。大楼规划建筑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中科院研究生院在其北京雁栖湖园区提供建设用地,丹麦工业基金会捐赠8000万丹麦克朗(约合1亿元人民币)作为大楼的建设资金,丹方还将积极寻求其他资源继续支持大楼建设。中丹双方工程技术人员将共同设计建造大楼,使用优质环保建筑材料,并在应用中国建筑工艺的基础上融合丹麦传统文化和建筑特色。大楼计划于201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将作为中丹双方学者开展实施科教项目的合作交流平台。
据介绍,中丹中心计划面向全世界招收300名硕士研究生,75名博士研究生和100名研究人员。研究生在中丹中心获得的学位将在中丹两国都得到承认。此外,该中心每年的运营费用预计将达到约1亿丹麦克朗,将由中科院研究生院、8所丹麦大学和丹麦政府共同出资。
合作双方表示,中丹科教中心将在纳米科学与技术、可再生能源、水和环境、生命科学和生物医学以及创新和福利等领域,进行研究生教育、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等深入全面的合作。(肖洁)
《科学时报》 (2010-4-13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