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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道德问题呈年轻化趋势 学术与行政权力难厘清 |
是什么阻碍了中国科技创新的脚步 多部门作出深度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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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技工作者尤其是在读研究生成为科研道德问题最为严重的人群;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边界不尽清晰,大同行评小同行的问题较为突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的程度仍然很低,大量科技成果游离于法律保护之外……在3月29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负责人表示,希望以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
科研道德问题正呈现年轻化、高学历化趋势
“科研道德问题正呈现年轻化、高学历化趋势,青年科技工作者尤其是在读研究生成为科研道德问题最为严重的人群。”中国科协关于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的书面汇报透露了这一消息。
汇报在谈到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时指出,近年来,我国科技工作者学术不端行为不断发生,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不容乐观,影响了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和社会诚信建设。部分科技工作者自律意识薄弱,功利思想严重。
与之相呼应的是,中科院的书面汇报也提出,由于缺乏严肃公正公开的学术评论,学风建设和科研行为规范建设亟待加强。
中国科协在汇报中提出,加强学风建设,除了政府部门通过政策措施进行规范外,更需要发挥科技社团的自律机制和自我纠错机制的重要作用,发挥科技社团在科研道德建设中的权威性和主导作用,引导科技工作者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旗帜鲜明地揭露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边界不尽清晰
官学错位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问题。中国科协在汇报中提出,科技团体评价是社会评价和政府评价的基础,但在我国科技评价体系中科技团体明显缺位,科技团体在科技评价方面的权威性尚未得到充分尊重,在科技评价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保证科技团体有效参与的管理机制不尽完善,缺乏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制度保障措施。在科研资助和项目管理、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科技奖励等方面,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边界不尽清晰,大同行评小同行的问题较为突出,利益部门化、个人化以及评价标准一刀切等现象较为严重。科技评价体系亟待完善已成为科技工作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到科技工作者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汇报建议,要充分发挥科技团体在科技评价评估中的基础性作用,以为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为着眼点,以健全完善科技评价体系为突破口,通过政府转移社会化服务职能和政府委托等形式,支持科技团体开展相应的科技评价,发挥同行评议在同行交流、同行认可乃至社会认可方面的关键作用,客观、准确评价科技工作者的水平和成果,维护科技评价的客观独立。
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仍然很低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在发言中表示,当前中央企业综合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的程度仍然很低,大量科技成果游离于法律保护之外;知识产权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亟待提高,重研发、轻转化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知识产权的维权意识仍然需要强化,侵害中央企业知识产权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工信部副部长娄勤俭在发言中也表示,目前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还不能满足市场竞争需要,行业和企业防范和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不足,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业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缺乏经费支持的困境。
科技资源优化配置需要加快推进
“部分中央企业总部设有直属研究院,下属企业还设有研究所,研究机构设置重叠,科研人员和科技投入分散,投入产出效率较低。”
黄淑和认为,中央企业集团内部仍然存在科技资源重复分散、整体优势难以发挥的现象。其次,同行业企业之间科技资源低水平重复严重,重复立项,重复投资,浪费大量科技资源。第三,在基础性研究、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方面,还需加大企业协作、形成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力度。
娄勤俭也提出,科技投入的总量和强度仍显不足,投入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技术基础的投入不足,导致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条件薄弱,不能满足科技发展的需求。
类似的语言也出现在中科院汇报中。汇报提出,科技宏观管理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不适应我国科技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各科技管理部门分工不清,各类科技计划名目繁多、定位趋同、过度重叠,有限科技资源分散重复配置、效率不高。
对科技人才激励不足
娄勤俭在发言中提出,目前科技人才资源分布不平衡,对科技人才的激励不足,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不到充分地发挥,难以形成创新合力。
中科院的汇报也提出,人才结构不尽合理,战略科技专家和尖子人才缺乏,高技能人才不足。人才流动存在体制性蔽障,各类人才有序流动和动态优化的机制尚未建立。创新教育和能力培养尚未得到应有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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