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结束,国立高校和民办高校冰火两重天,国立高校门庭若市,不少家长托关系走后门,希望孩子获得求学的机会;而民办高校则拼命刊登广告,甚至到火车站现场拉客。
笔者认为,出现这些现象,从表面上看是民办高校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根本原因却在于我国法律制度实施中出现了严重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先后颁布了《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其中明确规定鼓励民办高校的发展。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出台了许多不利于民办高校发展的规定。譬如,教育主管部门打着学位管理的旗号,禁止民办高校颁发学位证书;打着抓大放小、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幌子,把大量资金用于资助国立综合性大学,民办高校根本无法得到财政支持。在资金面临严重困难、教育水平受到社会质疑的情况下,许多民办高校不得不通过降低条件、增加招生名额,尽快收回自己的投资。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不仅引起学生家长的反感,而且导致社会各界对民办高校的前景表示忧虑。
解决民办高校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开放中国的高等教育市场,让更多的企业或者团体拥有设立民办高校的牌照,通过竞争,实现教育机构的优胜劣汰。
在有些人看来,全面放开高等教育市场,可能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这种顾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放开高等教育市场之后,短期内会出现重新洗牌的现象。不少民办高校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会采取各种手段从国立高等院校寻找资源,不正当竞争的局面就会出现。
但是,教育主管部门不能因噎废食,而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中出现的混乱现象。首先,必须尽快改变行政主导的学位管理制度,允许民办高校通过引进师资力量,取得学位授予资格,与国立高校平等竞争;其次,必须改变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把大量的教育资源用于增加和改善职业教育方面,争取在全国各个地市州都建立社区型的大学;第三,逐步改变学历制度,可以仿照欧洲一些国家的模式,学生在校学习三年,授予学士学位,增加学习两年,可以授予硕士学位;第四,将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专业资格考试规范化,充分利用现有国立高校资源,建立专门的专业资格考试体系;第五,强化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制度,尽可能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腐败问题。
笔者认为,对教育产业化过去我们有许多错误认识。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为了避免引起社会非议,公开否定教育产业化。这是一种回避矛盾的做法。教育产业化不是将高等教育当做产业加以经营,而是把高等教育的投入产出纳入到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进行科学评价。高等教育的投入产出,决定着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决定着一个民族的素质。
当前,我国国立高等院校的财政投入巨大,但资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解决方法是,大胆引入市场机制,在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的前提下,建立高等院校筹款委员会或者董事会,负责国立高等院校的日常运作。今后,国立高等院校不再直接承担创收任务,其所有的经费都来自筹款委员会或者董事会,这些机构根据高等院校的发展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扩大高等院校的规模、提高高等院校的质量。政府可以把大量的教育经费用于建设职业教育机构,鼓励民办高校通过公平竞争申请财政经费。
进入本世纪,各国的高等教育逐渐实现从专业化教育向基础化教育的过渡,高等教育平民化时代已经到来。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应该把重视教育公平放在最优先的位置,通过公平配置教育资源,实现国民的受教育权。假如把高等教育当做企业经营,试图通过集中财力做大做强少数高等教育机构,以此来带动整个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最终很可能导致教育资源配置严重不均衡,使整个国家高等教育水平普遍下降。只有大胆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尊重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允许更多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中国的高等教育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科学时报》 (2009-7-9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