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察贤辩才》一书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将该书作者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称涉案书十分畅销
李树喜称,2007年3月,他出版了个人著作《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一书。此后,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黄书元为主编的《察贤辩才》一书,因是党政干部科学发展观文化读本,十分畅销。
李树喜表示,2009年5月他在北京图书大厦购买了该书,经核对,发现该书未经许可,大量抄袭了原告的作品。被告图书一共16.8万字,其中14.4万字均来自原告的作品,抄袭量占83.6%。
李树喜认为,黄书元未经许可,将他的作品复制在自己的图书上从中获得名利,侵害了署名权、作品完整权、发行权等。人民出版社未尽到审查注意义务,是共同侵权人。为此,李树喜索赔10.8万元。
被告称原告著作亦侵权
庭审中,黄书元的代理人表示,《察贤辩才》一书素材来源于1993年出版的《国史镜鉴》一书,并已取得作者同意。作为证据,他向法庭提交了两位作者的书面签字。其次,该代理人提到,李树喜的《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一书本身已涉嫌对《国史镜鉴》构成侵权。
对此,李树喜的律师郝惠珍认为,《国史镜鉴》一书也是由李树喜参与编写,而被告只获得其他两名作者授权,这种授权属于无效。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