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群的快速崛起,既昭示了巨大的社会变迁,又集中体现了改革开放的成就,但城市建设中的科学决策问题亦应引起高度重视。近来中央政府为经济安全实施的房地产调控,也不能单纯看做只针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地方政府面临这样的新局势,亦应对城市建设有更科学的定位。
到北方一个中等城市出差,有一件事印象深刻,几条主街道三年来地下设施来回做了两次,头年刚刚修好的路,第二年刨掉重做;人行道上铺设不久的瓷砖和种植的树木,也是三年两换;从去年开始,市区全面拆迁,道路四处拥堵,大有两年就必须旧貌换新颜之势。听闻百姓反映,此届市领导事业心很强,在感慨市领导魄力的同时,也作如下思考:缺乏超前科学决策,即便是良好动机下的城市建设,也给市民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且容易造成政府财力的损耗浪费,这部分款项如果节省下来,增加到教育、环境、科技等领域,城市的综合效能也许发挥得更好。
党的十七大提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全局,而科学发展观在具体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根本上要依赖科学决策。城市建设上科学决策更显迫切,城市不仅是经济聚集点,也是民生集中点,城市建设的科学决策程度,应是检验地方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杆。
城市建设非科学决策主要表现有四点:一是盲目求大不量力,一些城市不考虑城市经济基础,盲目向发达地区学习和模仿,城市规划以大为核心,标志建筑以大来攀比,形成大而不济的后果;二是求新求快缺衔接,一些城市的老城区改造,成了老城区只拆不改,刚建几年的楼,因有新规划,拆除重建,短期改变城市面貌之念太迫切,缺乏新老建筑的合理衔接,建设新城市损失大、成本高;三是不注重统筹兼顾,城市建设不单单是建马路、公园、广场、商场,学校、科技、文化、绿化场所建设等也是重要内容,保留和延续城市文化、提升城市的独特品位同样是城市建设的应有内涵;四是论证不足靠拍板,尽管已广泛开始听取专家意见,但因没有强制力,“只听不取”或者走过场的现象在个别地方仍然存在。
解决上述问题,有赖于形成系统配合、上下协调、有效考评、全面监督、合理制衡的机制,有赖于自上而下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第一,在城市建设工作业绩考评上,淡化简单的GDP考核模式,把量力、可持续、协调、渐进作为核心要领,把因地制宜强化功能作为布局骨架,把商业设施和科技教育卫生等公共建筑作为并重的落实要素,把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和城市绿色环境作为基础内容,把城乡一体发展带动就业和产业升级作为统筹目标,形成科学决策的内涵约束。第二,强化城市建设的论证环节工作,专家委员会应发挥更大作用,在人大和政协相关专业委员会基础上,可否形成联席制度,并吸收更多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之外的专家参与,同时也要通过公开预案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便于更精细化地制定完善规划和出台相应政策。
今年是中国经济比较困难的一年,对城市建设同样会产生很大影响,强化城市建设的科学决策,在财力紧缩情况下,让城市建设内涵和质量不减,是我们不能回避和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