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推荐国家环境保护科技专家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计划单列市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中科院、林业局、气象局、海洋局办公厅,总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第一次全国环保科技大会精神,加快建设国家环境科技创新支撑体系,为“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简称水专项)的实施以及“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的实现提供科技支撑,我局拟建环保科技专家信息库和水专项专家信息库,以在环保科技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专家的咨询、审议和技术指导等作用。请各单位协助组织推荐本地区(部门、系统)相关环保科技领域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专业范围
水体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处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土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管理与规划、环境监控预警、环境经济与政策、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全球环境与国际履约等相关研究领域。
二、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热爱环保科研事业,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进展。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环保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身体健康,不超过65岁(院士除外),能够对环保科技项目的管理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三、推荐程序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
邮编:100035
联系人:冯成洪 陈胜
联系电话:(010) 66556640/66556206
传真:(010) 66137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