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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鸿文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08-11-19 11:7:46
中青报:高校夺命大火后,谁该跪地道歉
 
11月14日清晨一场大火,夺去了上海商学院四位女生鲜活的生命。据《成都商报》16日报道,面对悲痛的家长,遇难学生生前所在系系主任周勇跪地道歉。
 
周老师这一跪,跪出了高校教师的良知,跪出了人性中对生命的敬畏和对逝者的哀悼。但我并不认为这一跪的意义就止于“道歉”,周老师作为系主任当然可以表达歉意,当然有责任安抚家长情绪,但真正失职的还不是周老师,周老师不该成为替罪羊。
 
悲剧发生后,有舆论认为学生缺乏自救能力,这种能力的薄弱,折射出高校缺失起码的生命教育。这是谁的责任?是院方,至少是教务处的责任;而配置过期消防器材,当然是后勤部门干的“好事”,这要命的失责,当然应该算到院方头上。
 
据有关方面通报,初步查明火灾原因是女生违规使用了“热得快”,即便如此,院方也负管理缺位之责。再者,“热得快”只是失火原因,而不是导致4位女生失去生命的根本原因。如果消防设施齐全,如果加强安全应急教育,如果救援得当,不一定就会酿成人命惨剧。正是有这么多“如果”,周老师才会在内心深处觉得内疚和歉意,才会向悲痛的家长跪地道歉。
 
而真正该跪地道歉的,至少应该是学院领导。熟悉高校行政架构的人知道,教学设置和安排归教务处管,学生宿舍归总务之类的后勤部门管,学生管理还有学生工作处之类的机构。作为一系之主任,周老师的权力相当有限。只具有限权力的周老师跪地道歉,代表他个人对悲剧事件的感受,也表达出对院方态度的不安。遗憾的是,上海商学院“院方”并没有表现出相应的“不安”。从《成都商报》报道中可以看出,当家长在宿舍楼拿出生产日期为1999年的灭火器时,当周老师也证实灭火器是过期产品后,代表学院处理善后事宜的一位姓吴的书记仍然“并不认可”家长的说法,仍然害怕承担责任。
 
要院方担责都这么难,要院长跪地道歉就更难了。这几年高校没少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故,但很少见到学校领导出面道歉。在轰动一时的马加爵锤杀同学案后,社会期待云南大学校长能出面道歉,但社会的期待落空了;当中国政法大学发生弑师案后,社会也有同样期待,结果同样是落空。所以,这一次上海商学院“院方”的态度,也在“情理之中”了。
 
教育管理失职后不向社会道歉,对学生生命和社会期待缺少敬畏之心,可对上级部门,一些高校领导却是诚惶诚恐。广西师范大学的师生们不会忘记学校六位前辈级领导向教育部女秘书献花的丑闻,西南某重点大学的师生不会忘记校长亲自指挥如何为市领导鼓掌、喝彩的媚态——在更高的权力面前,哪怕代表权力的只是一个小秘书,一些高校领导也会毕恭毕敬。
 
因为校长们的“政绩”不是被师生评议,所以,校长们不必对师生负责,不必对教育结果负责,而只需对掌握他们仕途发展的更高行政部门负责。所以,我们只能见到校长向女秘书献花,而不会看到校长向社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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