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强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今年元旦起正式施行,新交规中对闯黄灯一次扣6分的处罚在社会中引发不少争议。
于是就有了法律问题:什么叫“闯黄灯”?
接着就又有了一个常识性问题:既然黄灯和红灯都不能闯,为什么还要设置黄灯?
最终是科学问题:为什么要设置黄灯?
现在世界通行的三色交通控制灯是美国人在上世纪初发明的: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依情定。
黄灯亮时车离停车线近了来不及刹车就小心驶过;离停车线远就提前刹车停下来。美国黄灯时间的长度设置一般是3~5秒,长短是根据具体路段的车速限制来定。美国的佐治亚州规定:每16公里时速设1秒钟黄灯时间。按这个规定,如果时速为72公里,黄灯亮的时间长度就是4.5秒。
根据车速限制设置的黄灯时间长度,是为了让离交通灯远的驾驶员看到黄灯后有足够的时间刹车并在停车线处停下来,同时也让离停车线近来不及刹住的车有足够时间通过路口。因此,黄灯是一个缓冲时段,让接近十字路口的驾驶员有足够的时间判断是过还是停。这个时间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它的制定是有科学道理在里面的。
现在中国的交通规则定了一个不准“闯黄灯”,问题就出来了。什么叫“闯”?怎么定义“闯”?如果车子过了停车线后黄灯亮了继续开就不能叫闯,否则车就停在了路当中,造成交通混乱。如果车子离线0.1米黄灯亮了你踩刹车也刹不住,车子也会停在路当中,继续开也不能叫闯。如果是0.2米呢?0.3米呢?1米呢?2米呢?x、y、z……米呢?
如果要有一个客观的指标判定“闯”,就得根据车速的限制在每一个路口定一个踩刹车的距离,或定一个黄灯亮后过线的时间。这实际上就等于把原有的3~5秒判断时间缩短到了1~2秒,与此同时还增加了判断的复杂度。
判断复杂度的增加对人的大脑产生的生理效应就是犹豫不决。有开车经验的人都知道,开车最忌讳的就是犹豫不决,出事故最多的也就是因为犹豫不决。以前的3~5秒钟黄灯的目的是有时间给人作判断,从而减少犹豫不决,而现在缓冲时段减少则增加了接近停车线驾驶员的犹豫不决,势必加剧道路的拥堵和追尾事故的发生。这显然不是一个科学的交通法规。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明确了科学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倡导要讲科学。科学思维的第一要素就是概念清楚、定义明确。
“闯黄灯”这个法规的制定有没有进行过科学分析?这个政策是怎么制定出来的?其科学根据是什么?同时明确“闯黄灯”的科学定义是什么,这样驾驶员也知道该如何执行。
我对私车最多的美国和私车历史最短的中国的交通管理方式的不同作出一些思考:美国在交通管理上实行的是人治——警察管理,路上到处是警车;并且个性化,警察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驾驶员是否无视法规或是有特殊情况,如果你对判决不服,还有机会到法院去申诉。中国在交通管理上倒是完全法制并且机械化:摄像头管理,到处是摄像头,只要摄像头说你违规了你就是违规,申诉什么理由也基本没用,交罚款是硬道理。这也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吗?
21世纪是中国和世界走向科学和文明的世纪,怎样做事、制定什么样的法律都要讲究两个“化”:科学化和人性化。希望有关部门在“闯黄灯”的问题上也能考虑一下这两“化”。不然,“闯黄灯”的结果是两“增”:交通部门罚款收入增加,黄灯停造成的事故和交通堵塞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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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 (20130107 第6版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