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的通知
吉科协发调字〔202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团结全省科技工作者服务科学决策,为吉林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决策支撑,以新姿态迎接“十五五”开局之年,省科协组织开展2026年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题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项目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在职人员,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相应条件。
(三)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一般情况下,在主持同类课题未完成时,不得主持申请新的课题。
二、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2026年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类别分为智库类项目、咨询类项目等2类。
(一)智库类项目选题要求:结合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我省“十五五”发展规划目标,服务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围绕优化提升汽车、石化、冶金建材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医药、新一代光电信息、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抢占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空天信息、生物制造、原子级制造等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促进现代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围绕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加快建设数字吉林;围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围绕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强力拉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关系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深入理论与实践问题对策性研究。每项课题资助3至4万元。申报人按照上述选题要求自主拟定申报题目。
(二)咨询类项目选题要求:围绕促进科技创新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针对制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瓶颈问题、关乎吉林抢占未来科技制高点的前沿问题开展前瞻性对策研究;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针对关系科技工作者切身利益的重大共性问题,吉林科技工作者队伍中各类人才变化趋势、思想动态以及有效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也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和优势,围绕我省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课题要注重把研究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分析潜在趋势结合起来,提出的对策建议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每项课题资助1至2万元。申报人按照上述选题要求自主拟定申报题目。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组须填写《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要附支撑申报课题的相关佐证材料并统一装订成册申报。课题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管理办法(暂行)》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人只能在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类别中确定一个选题进行申报,不得多项或重复申报。
2.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
3.申报人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拟申报或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含经审核已公布被淘汰的),不得申报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
4.申报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申报人不得将本人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选题再次进行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5.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项目申报评审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并记入不良个人科研诚信记录,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课题申请。
(三)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项目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
四、管理方式
(一)课题立项。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课题,印发立项通知并签订项目任务书,同时拨付项目经费。
(二)跟踪管理。课题立项后,各项目负责人应尽快启动课题调查和研究,省科协对立项课题进行抽查跟踪。
(三)结题验收。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通过的立项课题,省科协将出具结项证明。未通过结项验收的研究课题,须根据验收专家的意见做出修改,并在1个月内再次提出结项验收申请。仍未通过验收的,将课题承担者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再受理其项目申请,并收回项目结余经费。
(四)课题成果。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组要完成研究报告和一份决策咨询建议(研究报告需1万字以上,决策咨询建议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格式包括:课题名称,课题批准编号,课题类别,课题负责人(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课题组主要成员,内容摘要,正文,决策咨询建议包括: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对策建议,所提对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成果运用。课题研究成果归属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统一管理和协调使用,将以专报形式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也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报送或在有关刊物上公开发表,但需注明为“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同时将采用情况报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自行报送并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项目将以“优秀智库成果”结项,并在下一年度智库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五、联系方式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调研宣传部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省科协605室
联系人:杨晓霏王捷
联系方式:0431-85682272;15504477888
电子邮箱:jlskxdx@163.com
附件: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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