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的通知
粤科函基字〔2025〕2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有关部署安排,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遴选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应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前端科学问题以及前沿科学问题,重点围绕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海洋科学等领域进行凝练。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学性。应围绕广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突出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与特色,内容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二)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三)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且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四)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广东省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五)安全性。指南建议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
二、征集要求
(一)本次指南建议按照资助强度260万元/项(直接费用)、实施期限4年进行征集。
(二)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广东省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并在202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获批立项。推荐单位应结合自身学科优势,注重人才梯度培养,积极推荐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提出的建议,同时,要综合考虑个人限项等因素,确保最终被采纳的指南都能有效组织申报。原则上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不推荐有在研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提出的指南建议。
(三)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至少2项面上项目或1项面上以上类型项目的经历,或有承担省级基础研究重点以上项目的经历,并符合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
(四)鼓励提出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关密切相关的指南建议。
(五)统筹联合基金(广东)及联合基金(广州)指南建议征集工作,相同或相近指南内容请勿多头报送。广州市科技局、深圳市科创局具有指南建议推荐权,如指南内容已被相关部门采纳,请勿重复报送。
(六)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
1.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可报送1项指南建议;2024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每超过20项可增加报送1项指南建议(不含海外优青项目),或有获得重点及以上项目类别立项的单位可增加且仅报送1项指南建议。此类上限为15项。
2.国家实验室可增加报送3项(不含国家实验室分基地);广东省实验室可增加报送2项;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牵头建设)及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牵头)/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可通过依托单位报送1项相关内容的建议。该点与第一点限项可叠加累计。
3.推荐单位应统筹本单位的优势团队,同一单位同一领域报送的建议不超过5项。
三、指南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二)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10:00~3月14日17:00。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组织遴选并认真审核报送,如超限项推荐,将予以退回。
(联系人及电话:王依莉,020-83163881)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征集表
2.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
省科技厅
2025年2月12日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申报指南研究方向建议的通知
(桂科发〔2025〕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向你们征集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研究方向建议(以下简称方向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围绕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大紧迫需求,针对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重点在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各单位联合区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学科的基础研究合作,支撑解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广西原始创新能力。
二、项目层次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地方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国家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三、方向建议要求
(一)方向建议人基本条件
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基金委对“重点支持项目”指南的基本要求,原则上应有2020年以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历,或有承担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杰青项目、创新团队项目的经历。优先考虑符合国家基金委对项目限项要求申请人的方向建议。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参与指南凝练工作。
(二)方向建议内容有关要求
指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是事关我区申报项目水平及获资助率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所提方向建议应达到以下几点要求:
1.科学性。方向建议应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应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尽量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与近年来国家已发布的区域联合基金指南(特别是2025年指南,请关注国家基金委官网)或已获国家基金委资助科研项目(附件4)的内容重复,且应体现广西的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2.规范性。方向建议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相关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详见附件5);文字表述要求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将项目指南研究方向简单罗列、合并或拼凑;严格控制项目指南篇幅,每条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具体内容的文字表述原则上为三至五句话(150字以内)。
3.包容性。方向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应保证有足够的申请团队,避免出现指向性过强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4.安全性。方向建议需严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科研伦理、生物安全和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5.科学问题属性。建议所提指南研究方向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分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确定其所属类别。
6.学科代码。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应正确填写最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级学科代码,一般不超过2个并按优先顺序排序。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单位条件及要求
方向建议推荐单位应是我区在国家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鼓励区内龙头企业结合产业重大问题,与区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区内依托单位提出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方向建议。推荐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动员、条件保障、审核把关等责任,对本单位方向建议进行初选和凝练,对拟推荐的方向建议开展预审和推荐排序,鼓励组织区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对方向建议内容进行指导完善,着力提高指南竞争力。对最终获采纳并发布的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确保能组织牵头申报。
(二)推荐项数
为保证本次征集方向建议的高质量,采取限项推荐。每个领域方向建议应注意优化整合和科学凝练,每一个研究方向的内容应含2个小方向内容。根据各单位申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情况,对每个单位推荐的方向建议数量限定如下:
1.广西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每家单位推荐不超过10个。
2.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医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科技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研究所、北部湾大学,每家单位推荐不超过8个。
3.广西区内其他单位,每家单位推荐不超过3个。
4.对建有基础研究类创新平台、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单位,要充分发挥创新平台的基础研究职能,结合自身研究领域重点发展方向及目标定位,积极推荐高质量指南方向建议,推荐及获采纳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重要评价内容。创新平台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所在单位的指南建议推荐数可增加3个;创新平台为自治区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所在单位的指南建议推荐数可增加2个;创新平台为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站及其他类型的,所在单位的指南建议推荐数可增加1个。创新平台提出的方向建议,请在汇总表相关列中予以注明。
(三)报送要求
1.方向建议由提出单位统一报送。原则上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方向建议。
2.突出和强化科学问题聚焦。对同类或相近学科领域问题、同类品种等可以整合的研究方向建议先整合后再推荐,否则将减少下一年方向建议推荐项数。
3.受理时限、机构。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29日前将方向建议(附件1—2)、方向建议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
联系人:黄超冠、覃懿
电话:0771—5872092、5892607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 箱:jcc@kjt.gxzf.gov.cn
2.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与创新平台处
联系人:王则奋、蒋楚翘
电话:0771—2631652、2806423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附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研究方向建议表.docx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建议(格式).docx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建议汇总表.docx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2020—2024年度资助项目清单.docx
5. 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12日
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湖南)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积极部署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湖南)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编制工作,特面向全省征集指南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定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湖南)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形式是“重点支持项目”,项目平均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均为4年。
二、征集领域
根据省人民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达成的协议,我省参与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合作领域包括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5个领域。
三、征集对象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面向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同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规定,项目申报时,须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牵头。不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的,提出指南建议时,应积极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依托单位对接,联合组织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
1.科学性。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产业发展亟需解决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
2.导向性。不应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湖南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
3.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不得含有涉密的内容。
4.学科代码。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注意代码与指南领域的匹配。
5.避免重复。具备创新性,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二)指南建议人要求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牵头承担了至少3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
(三)指南建议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组织科研人员围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认真开展研究,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5年发布的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格式,凝练重点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研究方向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研究内容文字表述应简明扼要、高度凝练,原则上不超过三句话(50字以内)。
为有效征集高质量指南,稳步提升项目立项资助率,依据近三年我省各依托单位获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立项资助情况,本年度指南建议试行限项报送。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5项,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0项,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5项,其他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3项,每名指南建议人本年度只能提交1项指南建议。
(四)指南建议报送时间
指南建议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请于2025年3月3日17:00前,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湖南)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关于推荐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湖南)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函》(盖章后扫描),发送至省科技厅基金办邮箱hnst-zk@kjt.huna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金办0731-889887570731-88988701
附件:
1.关于推荐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湖南)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函
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湖南)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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