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5/12/20 15:26:57
选择字号:
吉林师范大学设立长春校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第五届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拟按程序申报设立吉林师范大学长春校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期间,如对设置事项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川街151号,吉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431-89968237
电子邮箱:sjytghc2025@163.com  

吉林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19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