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变更的公示(2025年第8批)
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变更、终止和结题工作程序的通知》(湘科计〔2021〕7号)有关规定,经评估审核等程序,拟同意“吡啶磺酰胺类穗萌抑制剂的筛选及其应用于邵阳雪峰地区杂交稻制种”等7个项目提前验收,“METTL8调控ORC1的m6A甲基化修饰信号轴在非小细胞肺癌恶性进展的机制研究”等3个项目变更项目负责人,“短波蓝光增强阿托品控制离焦近视的光学效应及通过视网膜SonicHedgehog信号调控机制研究”项目终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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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第8批省自科基金项目变更清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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