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获选结果的通知
博管办〔2024〕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上海市人才工作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4号)的要求,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遴选确定了2024年度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的获选名单(详见附件)。
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资助每名获选人员2万元,用于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如资助经费有结余,可将资助经费用于获选人员在站期间的其他学术交流活动。请各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获选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联系人:张思行
电话:010-62345042
附件:2024年度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获选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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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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