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科技局,省转型综改区、长治高新区,各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凝练形成了2024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支持方向,现予以发布,请根据要求组织申报。
一、支持方向
本批发布重点支持方向130个,涵盖信创、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半导体与新材料,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及文物保护等社会发展领域。各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1项,若申报项目技术路线明显不同,考核指标均能满足要求,研究前景暂时无法预测的,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可实行“赛马制”,同时立项支持。具体支持方向及申报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
1.《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
(3)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4)项目申请单位既往业绩证明;
(5)与申报项目相关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须含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6)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
(7)配套资金承诺书;
(8)配套资金证明材料;
(9)科技查新报告(半年内有效);
(10)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原则上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项目申报材料经组织推荐单位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申报系统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七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组织推荐部门,由组织推荐部门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业务受理单位。
申报网址:山西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j15331.com)
(二)申报时限及要求
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限:2024年12月1日17:00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限:2024年12月6日17:00
四、业务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及纸质材料受理
信创、大数据和智能化应用领域
联系人:信创和大数据科技处陈慧峰
联系电话:0351-4041100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120办公室
电子邮箱:kjtxcc@126.com
半导体与新材料领域
联系人:半导体与新材料科技处李大赵
联系电话:0351-4060105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117办公室
电子邮箱:kjtxclc@163.com
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联系人:能源与节能环保科技处索静
联系电话:0351-2029629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211办公室
电子邮箱:sxskjtnyc@163.com
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联系人:能源与节能环保科技处张杰
联系电话:0351-4043057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211办公室
电子邮箱:sxskjtnyc@163.com
生物医药与大健康及有关社会发展领域
联系人: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科技处薛强强
联系电话:0351-4046610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111办公室
电子邮箱:sxskjtjkc@163.com
现代农业领域
联系人:现代农业科技处王潇冉
联系电话:0351-4052368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218办公室
电子邮箱:sxskjtxdnyc@163.com
(二)网络申报技术支持
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文
联系电话:0351-8065503、0351-7199808
附件:
1.2024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信创、大数据和智能化应用领域)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向信息.pdf
2.2024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半导体与新材料领域)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向信息.pdf
3.2024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向信息.pdf
4.2024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医药与大健康及有关社会发展领域)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向信息.pdf
5.2024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领域)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向信息.pdf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10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