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3/9/2 17: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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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资助50万,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开始申报

 

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省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全职在豫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遴选数量

2023年度遴选10名左右。

三、遴选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三)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注: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我省从事基础研究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分布情况,在对符合遴选条件人数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向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省直有关单位下达申报指标。不再单独向中央驻豫单位分配申报指标,中央驻豫单位如有符合遴选条件人选,每个单位可向我厅申报1名人选。

(二)申报工作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进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含非公经济组织)申报工作;省直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申报工作由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组织开展。

(三)各地、各单位对照条件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审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人选须经公示(涉密人员可不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以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的名义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人选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将评审通过的初步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评。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综合报告2份。内容包括人选审核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审核结果表。综合报告以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中央驻豫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纸质材料通过机要交换或邮政快递的方式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619A室)。

(二)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选拔管理系统,网址http://xbgl.hrss.henan.gov.cn:8091/)报送。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逐级认真做好申报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申报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申报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青年人才成长,优先推荐学术水平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分配的申报指标外,各地各有关单位可多推荐1名符合遴选条件、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人选。

(三)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四)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五)选拔管理系统2023年8月31日起开放。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均须在2023年9月22日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选拔管理系统接收端口将关闭。

七、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9690466,69690297

电子信箱:hnttsb@126.com

(二)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7173779

2.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9—69933238

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1—23666646

4.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5—2979956

5.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2—2209606

6.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2—3367678

7.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3696611

8.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1—2118928

9.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3—6665618

10.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4—2621126

11.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1993

12.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2976826

13.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7—63169619

14.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0—3289823

15.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6—7676851

16.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8387800

17.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6—2814398

18.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1—6620021

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指南

一、遴选范围

申报“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以下简称“中原博新人才”),须为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青年博士,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报项目属自然学科,涉密项目须脱密。

二、遴选数额及资助金额

2023年度计划遴选30名左右,每人在站期间资助50万,分2年拨付。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请 “中原博新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思想品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四)申报学科含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该为该研究领域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六)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七)新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进站一年以内的博士后人员,且之前未获得过国家“博新计划”。申请人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八)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未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七)留学回国博士不能申请本项目;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再申请本项目。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材料

1、2023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1);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附件2);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附件3);

4、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4);

5、申报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二)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原件一式2份;

3、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博士后进站审批表)一式2份;

4、学术成果及科研成果申报实行代表作制度,学术论文、获得奖项、科研成果、主持(参与)项目等证明材料,每项不能超过3个,由高一级向低一级(即国家、省、市或县)依次写明,一式2份;

5、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一式2份。

(三)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及证明材料务必正反两面装订成册,一式2份;

2、所有申报及证明材料同步报送电子版一份。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于9月15日前报省直单位或省辖市人社局审核,省直单位或省辖市人社局审核汇总盖章后于9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

(二)流动站设站单位组织推荐的人选,由所在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盖章后申报。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的人选,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推荐申报。省直设站单位直接推荐报送。所有申报单位需填写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三)各地、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所有申报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初审,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人选进行评审,将评审通过的初步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类人选进行复评后公示。

六、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设站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选拔创新能力强的优秀青年博士后人才推荐申报。

(二)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个人和推荐单位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必须承诺符合申报条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报人自行承担失信行为带来的相应责任;用人单位须严格把关、逐项核实,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遴选资格。

(三)设站单位应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经费应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其中,资助经费的80%为博士后日常经费(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从“中原博新人才”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20%为科研资助经费,使用范围按照《河南省博士后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设站单位、基地单位应加强对“中原博新人才”管理,对当年度入选者加强配套投入,在科研经费、住房、津贴补助等方面给予经费支持。设站单位应与“中原博新人才”入选者签订科研计划书,做好绩效评价和成果追踪工作,将创新型科研成果作为考核重点。在入选者职称评定、科研工作条件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并在出站留任、支持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中原博新人才”入选者在站期间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五)河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设站单位“中原博新人才”入选者的在站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策配套情况、人员培养成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设站单位年度评估的依据之一。

(六)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中原博新人才”入选者不重复享受我省博士后招收经费资助。

联系邮箱:bgbjfgl@126.com(请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

邮寄地址(请发邮政快递):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520C。邮编:450018

附件: 1、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4、申报人员汇总表。

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面向全省生产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2023年度遴选10名左右。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技能领军人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须是来自生产一线岗位、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从事《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聚焦的12个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原则上各地和省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中原技能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各1人,郑州可推荐3人,洛阳、新乡、南阳可推荐2人,优先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中推荐。推荐工作应当体现广泛性、代表性,不得多头推荐。

(二)各地和省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条件要求,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所推荐人选经专家评议、公示(涉密人员除外)后,出具推荐函,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组织由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初步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评选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复评。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函和推荐表

1.推荐函须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在推荐函中需说明推荐公示情况。

2.推荐表样式请见附件1,可以作为推荐函的附件一并上报。

(二)推荐人选申报表

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准确填写《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一式三份,贴好照片,并按要求在相关位置盖好单位行政公章。申报表须盖骑缝章。

(三)推荐人选事迹材料

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要着重突出推荐人选在技术技能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推荐人选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取得的成绩、技术创新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曾获得的主要的省部级以上荣誉。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500字左右。

(四)支撑材料

1.学历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

2.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3.主要技术技能成果支撑材料及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4.所获省部级荣誉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5.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6.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

(五)电子照片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六)其他要求

事迹材料和支撑材料合并装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需报送纸质材料3份、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通过机要交换或邮政快递的方式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郑州市正光路11号D509室)。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申报材料受理后不再退回。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371—69690107

电子信箱:yrszy2012@163.com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371—67185140

2.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1—23666915

3.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9—69933117

4.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5—2978838

5.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2—2209809

6.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92—3328409

7.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3—3026260

8.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91—2118958

9.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93—6662821

10.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4—2625179

11.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95—3133569

12.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98—2976183

13.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7—61696188

14.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0—3368606

15.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6-7676297

16.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94—8281238

17.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96—2833058

18.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91—6638550

19.航空港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0371-86552325

附件:1.中原技能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

2.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表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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