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3年度定向公开指南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9月6-7日召开专项定向公开指南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范围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3年度定向公开指南项目通过正式申报形式审查且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的项目。
二、评审工作安排
1.根据本批次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在科技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项目预算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将通过邮件通知。
4.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预览项目申报书截止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三、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并于答辩前2天将扫描件发送至:nqi@acca21.org.cn。
2.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45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6.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评审工作,专业机构将对相关安排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家林,联系电话:010-58884898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8日
关于召开“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9月5—9日召开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 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由邮件通知。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并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并盖章,最迟于答辩前2天将扫描件发送至:xhjj@acca21.org.cn。
2.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 常规项目答辩时间为45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青年科学家项目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0分钟,质询问答2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出规定时间,将自动切换至下一个项目答辩。
4.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 评审遵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国佳旭010-58884897 15652826667
仲 平 010-58884891
特此通知。
附件: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信息表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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