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教育部公示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
经专家评审、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共评出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284项,其中拟授特等奖成果1项,一等奖成果35项,二等奖成果248项。共评出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572项,其中拟授特等奖成果2项,一等奖成果70项,二等奖成果500项,现予公示。
以下为公示原文:
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的公示
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共评出成果284项,其中拟授特等奖成果1项,一等奖成果35项,二等奖成果248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拟授奖教学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010-66097896;传真:010-6602196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培养质量处),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公示名单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2023年5月15日
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的公示
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共评出成果572项,其中拟授特等奖成果2项,一等奖成果70项,二等奖成果500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拟授奖教学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010-66097829;传真:010-6602075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公示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23年5月15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