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青海省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4日-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提名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非书面提出的异议,匿名提出的异议,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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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青海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王新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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