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航天207所 发布时间:2023/11/26 9:30:47
选择字号:
最高50万,一全国重点实验室发布开放基金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二〇七所作为散射辐射全国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支持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内开放,鼓励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提倡“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设立开放基金,欢迎相关研究领域的科研人员申报。

一、申报对象要求

申报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开放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一项,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内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科研人员;

(二)国内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

(三)在读博士生申请需要有两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二、主要资助方向

根据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及目标,开放基金主要资助5个研究方向如下所示:

  ?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者须在本实验室项目申请指南范围内提出申请,并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申请者填写“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光盘)和两份纸质版(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

(三)获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归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

(四)研究中购置的设备或装置等归实验室所有。

(五)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作者单位必须包含“散射辐射全国重点实验室”。

(六)获资助项目在《散射辐射与传输》学报(内部学术刊物)投稿不少于1篇论文。

(七)在研究工作结束时,应向实验室提交总结报告及有关研究成果和原始资料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和著作,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软件代码、图纸、底片和其它资料,并提供目录清单),由实验室统一归档。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0日。申请者需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申请书(光盘)。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0号航天二院东区北门,殷老师(13261117400)收。

(二)开放基金指南请各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科技主管机关联系相关责任专家索取。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