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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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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21〕240号),坚持科普服务供给侧改革,切实发挥标准对科普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科协科普部依托全国科普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普标委会”)组织实施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及标准化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普部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
(一)引导性补助项目
引导性补助项目是指单位根据项目申报通知进行项目申报,立项后由项目管理部门拨付启动经费,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开展标准预研与编制活动,完成相应成果并通过评审专家组验收后获得相应补助经费。经费拨付方式为后补助,通过立项评审后,拨付该项目经费总额的60%作为启动经费;通过项目成果验收后,拨付该项目经费总额的40%。
1.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评价标准研究(项目编号:kpbwh-2022-3-01)
项目内容:面向各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全面调研,分类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基地进行实地调研,梳理其建设与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研究并明确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服务的评价原则、评价要素、评价流程、评价方法等;研究提出科普教育基地考核管理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有效提升提供有效建议。
研究成果: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评价标准研究报告、科普教育基地考核管理办法评价指标体系及编制说明、问卷调查报告
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普领域特别是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运行的基本情况,与相关基地具有广泛联系,拥有一定的标准编制成果及较为丰富的标准编制经验。能够组建胜任项目要求的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研究和标准编制工作,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
2.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研究(项目编号:kpbwh-2022-3-02)
项目内容:面向各地科技场馆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全面调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基地进行实地调研,梳理其建设与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科技场馆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活动的典型案例,开展深入的个案研究;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出发点,明确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等相关要求;从政策视角对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促进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有效提升。
研究成果: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研究报告、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问卷调查报告
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普领域特别是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运行的基本情况,与相关基地具有广泛联系,拥有一定的标准编制成果及较为丰富的标准编制经验。能够组建胜任项目要求的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研究和标准编制工作,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
注释: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专门建设用于面向社会和公众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科技文化教育与传播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科技馆、自然博物馆、专业领域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场馆。
3.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研究(项目编号:kpbwh-2022-3-03)
项目内容:面向各地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全面调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基地进行实地调研,梳理其建设与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活动的典型案例,开展深入的个案研究;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出发点,明确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科普教育基地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等相关要求;从政策视角对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科普教育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促进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有效提升。
研究成果: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研究报告、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问卷调查报告
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普领域特别是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运行的基本情况,与相关基地具有广泛联系,拥有一定的标准编制成果及较为丰富的标准编制经验。能够组建胜任项目要求的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研究和标准编制工作,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
注释: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依托国家科技资源、科技成果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教育、科研机构、大科学装置、重大工程以及医疗机构的场所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科研机构等内设的科普场馆、实验室、工程中心、科学观测台(站)等。
4.“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研究(项目编号:kpbwh-2022-3-04)
项目内容:面向各地“三农”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全面调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基地进行实地调研,梳理其建设与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三农”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活动的典型案例,开展深入的个案研究;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出发点,明确“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等相关要求;从政策视角对“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促进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有效提升。
研究成果:“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研究报告、“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问卷调查报告
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普领域特别是“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运行的基本情况,与相关基地具有广泛联系,拥有一定的标准编制成果及较为丰富的标准编制经验。能够组建胜任项目要求的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研究和标准编制工作,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
注释:“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依托先进农业技术和成果、农业教育科研设施、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等服务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科普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农业种养殖繁育基地、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农业创业创新基地、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农技培训基地、农业观光体验园等。
5.企业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研究(项目编号:kpbwh-2022-3-05)
项目内容:面向各地企业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全面调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基地进行实地调研,梳理其建设与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企业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活动的典型案例,开展深入的个案研究;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出发点,明确企业类科普教育基地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等相关要求;从政策视角对企业类科普教育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促进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有效提升。
研究成果:企业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研究报告、企业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问卷调查报告
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普领域特别是企业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运行的基本情况,与相关基地具有广泛联系,拥有一定的标准编制成果及较为丰富的标准编制经验。能够组建胜任项目要求的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研究和标准编制工作,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
注释:企业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企业依托科技成果、研发资源、生产设施、产品等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具有科普功能的企业展厅、研发设施、生产制造设施等。
6.自然资源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研究(项目编号:kpbwh-2022-3-06)
项目内容:面向各地自然资源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全面调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基地进行实地调研,梳理其建设与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自然资源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活动的典型案例,开展深入的个案研究;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出发点,明确自然资源类科普教育基地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等相关要求;从政策视角对自然资源类科普教育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促进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有效提升。
研究成果:自然资源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研究报告、自然资源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问卷调查报告
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普领域特别是自然资源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运行的基本情况,与相关基地具有广泛联系,拥有一定的标准编制成果及较为丰富的标准编制经验。能够组建胜任项目要求的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研究和标准编制工作,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
注释:自然资源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利用动植物、生态、地质地貌等自然资源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园区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动物园(海洋公园)、植物园、主题公园、森林、湿地、地质公园、自然遗产等。
7.其他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研究(项目编号:kpbwh-2022-3-07)
项目内容:面向各地其他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全面调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基地进行实地调研,梳理其建设与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其他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活动的典型案例,开展深入的个案研究;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出发点,明确其他类科普教育基地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等相关要求;从政策视角对其他类科普教育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促进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有效提升。
研究成果:其他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研究报告、其他类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指南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问卷调查报告
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普领域特别是其他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运行的基本情况,与相关基地具有广泛联系,拥有一定的标准编制成果及较为丰富的标准编制经验。能够组建胜任项目要求的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研究和标准编制工作,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
注释:其他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利用人文、历史、艺术等资源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博展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馆、书院、历史文化遗产等。
8.科学博物馆的艺术化指南研究(项目编号:kpbwh-2022-3-08)
项目内容:深入调研全球各地科学博物馆的艺术化现状,梳理其艺术化建设历程与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国际上科学博物馆中的艺术展览、展项、教育活动等艺术化项目的典型案例;在对典型案例开展系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开展相关项目的要素及特征,提出科学博物馆艺术化的指南,为全国各地的科学博物馆艺术化建设提供指导。
研究成果:科学博物馆的艺术化指南研究报告、科学博物馆的艺术化指南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问卷调查报告
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熟悉科学博物馆领域特别是科学技术馆中艺术项目的整体情况和主要特点,具备科技艺术相关项目的策划与执行经验。能够组建胜任项目要求的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研究和标准编制工作,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
9.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要求研究(项目编号:kpbwh-2022-3-09)
项目内容:深入调研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梳理其建设与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典型案例,构建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认定及评价的理论基础;明确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等相关要求;从政策视角对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
研究成果: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要求研究报告、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要求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问卷调查报告
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熟悉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并具有广泛联系,拥有一定的标准编制成果及较为丰富的标准编制经验。能够组建胜任项目要求的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研究和标准编制工作,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
10.科技志愿者服务与管理基本规范研究(项目编号:kpbwh-2022-3-10)
项目内容:深入调研科技志愿者队伍发展状况,梳理科技志愿者服务与管理的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广泛收集科技志愿者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典型案例;提出各级科协组织在科技志愿者服务与管理方面的的主要职责和基本要素;形成科技志愿者服务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科技志愿者服务与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研究成果:科技志愿者服务与管理基本规范研究报告、科技志愿者服务与管理基本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
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普领域及志愿服务领域基本情况,与科技志愿服务机构和科技志愿者具有广泛联系,并具有一定的标准编制经验。项目申报团队应能够组建胜任项目要求的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研究和标准编制工作,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
(二)科普标准宣贯培训项目
本项目为“科普标准宣贯培训项目”(项目编号:kpbwh-2022-4)分为科普标准宣贯和科普标准编写培训两个部分实施。
1.项目内容
(1)科普标准宣贯
①制定科普标准宣贯方案
针对3项科普标准(科普信息资源唯一标识符 GB/T 41132-2021、科技馆展览教育服务规范 GB/T 41131-2021、绿色科技馆评价标准 T/CECS 851-2021)设计宣贯方案,明确宣贯方式、宣贯对象、时间进度、预期成效。
②组织开展科普标准宣贯线上会议
针对3项科普标准组织开展2次线上宣贯会议(每次会议均须宣贯上述3项标准,每次会期1.5天,每天6个学时),承担每次会议的筹备及具体会务工作,邀请标准主要起草人对标准内容进行解读,组织相关方(约100人)参加会议,采购并为参会者邮寄上述纸质版标准文件,制作电子版会议材料,会议全程需进行录制并剪辑为课程,会议结束后组织开展宣贯成效测评并撰写分析报告。
③制作科普标准宣贯材料
针对3项科普标准分别制作宣贯海报、H5等,并进行多平台推广,撰写并发布科普标准宣贯稿件(2次线上宣贯会议每次不少于6篇,推广平台不少于3个)。
(2)科普标准编写培训
①制定科普标准编写培训方案
针对科普标准的特点设计培训方案,明确培训方式、培训对象、时间进度、预期成效。
②组织开展科普标准编写线上培训班
针对标准化工作和科普标准的特点开发系列培训课程,解读标准化政策、指导编写科普标准。组织开展2次线上培训会议(每次会期2天,每天6个学时),承担每次会议的筹备及具体会务工作,邀请标准化和科普领域专家进行授课,组织相关方(约100人)参加会议,采购并为参会者邮寄培训教材,制作电子版会议材料,会议全程需进行录制并剪辑为课程,会议结束后组织开展培训成效测评并撰写分析报告,为参会人员开具相关结业证书。
③制作科普标准培训材料
制作科普标准培训海报、H5等,并进行多平台推广,撰写并发布科普标准培训稿件(2次线上培训会议每次不少于3篇,推广平台不少于3个)。
2.经费额度
本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29万元。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6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支付40%。
项目预算包含为完成申报任务规定的内容及范围并达到质量标准所需要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就申报任务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额外的费用。
3.项目周期
2022年7月-2022年11月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申报本通知中列出的拟立项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已获得中国科协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对于同一项目,同一单位最多提交一份申报书书。
2.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1),请登录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公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附件2)。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报送秘书处。
纸质版包括《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5份、《资质证明材料》1份。上述文档须密封装在密封袋中(封装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密封袋和快递包装正面醒目位置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按要求注明的项目申请恕不接受)。
电子版包括word版《项目申报书》、纸质版《项目申报书》扫描件、《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文档归入统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同文件夹名称保持一致。
3.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已获得中国科协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
四、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纸质文本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中国科协科普部统筹组织并发布评审结果,科普标委会秘书处负责具体实施、项目管理等事宜。中国科协科普部将委托科普标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后,由中国科协科普部、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协议。
六、立项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事项实施项目,必须于2022年内启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如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请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由第一申报单位牵头项目实施和管理,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3.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预算不可列支管理费。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4.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标委会秘书处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经科普标委会秘书处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科普标委会秘书处
业务咨询:刘琦 010-59041306
快递接收:曾元 17888842429
电子邮箱:kpfwbwh@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邮政编码:100012
附件1:中国科协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资质证明材料.docx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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