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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科普示范县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典型宣传试点项目申报评审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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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典型宣传试点项目的通知》,通过公开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由安徽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10家单位承担相关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现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14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科协科普部实名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10-68578249
邮箱:kpbzhc@cast.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附件:全国科普示范县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典型宣传试点项目评审结果.docx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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