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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指南 |
——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 |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中国奇迹”。中国经济崛起和世界经济重心转移表明,中国在现代化道路上的探索为人类发展提供了新的模式,也为重大原创性经济理论突破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研究中国经济发展规律和理论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迫切需要将中国经济问题研究上升到一般学科规律的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迫切需要超越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范畴和研究范式,提炼一套可实证、可拓展、可推广的规范性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丰富人类经济科学理论体系;迫切需要构建原创性、可借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全球经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为满足构建原创性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重大需求,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优势,借鉴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促进大跨度、多学科交叉和研究范式创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决定启动“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重大专项项目,拟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开展专项资助工作。
本重大专项项目分两期进行资助。第一期侧重于中国经济发展规律与理论的宏观层面,涉及经济增长、宏观调控、减贫、区域经济等重要领域。第二期侧重于中国经济发展规律与理论的微观层面与集成项目,涉及企业所有制、收入分配、产业经济等重要领域。其中,集成项目重点构建中国经济发展的理论体系,系统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发展和结构变化中已形成和显现的典型事实、基本模式与政策实践,建立起能刻画决策主体与经济结构稳定特征的基本假设与基本概念,并确立一组公理体系,经过演绎推理形成用于解释中国经济重要现象的严格理论体系和基准模型,深入探讨并论证中国经济发展的理论运用于更多发展中国家的可能性,全面比较并阐释中国经济发展的理论体系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体系的本质区别与内在联系。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专项项目旨在通过多学科、大交叉、新范式的研究,凝练关键基础科学问题并展开深入探索,从典型事实、基本规律、核心理论与系统仿真等方面深刻揭示和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与规律,形成能够解释过去并指导未来的中国经济发展理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基于科学理性分析的坚实支撑。
本重大专项项目鼓励基于自然科学研究范式的跨学科密切合作和协同攻关,推进大跨度学科交叉研究融合,加强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复杂系统建模为代表的定量方法和工具在经济规律探索中的作用,面向构建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面向解决基础性和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
二、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中国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转型理论
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支撑中国经济发展高速增长、渐进式改革、结构优化、动态平衡的典型事实,深入研究经济增长奇迹的动力机制,提炼能够解释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原创性理论与转型规律。
(二)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理论
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发展阶段中国宏观调控在政策工具、传导机制和调控效果等方面的典型事实与基本规律,研究中国宏观调控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奇迹的贡献及其作用机理,提炼出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理论。
(三)中国金融体系改革与金融安全
从金融市场微观行为和宏观政策入手,系统总结不同发展阶段我国金融体系的一般性规律、典型事实、演化特征,深入研究金融体系改革对市场定价效率、企业投融资机制的影响,金融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优化升级,开放背景下金融风险的测度和传导机制、预警和防范措施,为我国构建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经济金融体系奠定理论基础。
(四)人口与中国经济发展规律
系统研究我国人口政策、人口转型、劳动力市场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揭示人口政策对生育、教育(人力资本)、就业、消费、医疗、社会保障(包括老龄化、减贫问题)等方面的影响,厘清人口政策和转型、劳动力市场发展对产业布局和发展、区域发展的调控机制和影响规律。
(五)农村改革、减贫理论与乡村振兴
全面梳理我国脱贫攻坚伟大成就中的典型事实,系统研究我国农村改革对经济发展和转型的影响机制和路径,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减贫理论和粮食安全道路,为新发展阶段我国农业农村改革、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六)区域政策与中国经济发展规律
多尺度精细化评估和测算区域政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在全球比较框架下提炼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体系和典型事实,围绕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提出在新发展格局下的中国区域发展政策设计思路。
(七)数字经济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系统总结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和典型案例,研究数字经济驱动中国产业转型升级、消费提质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理与传导路径,探究数据要素如何影响经济发展,研究数据监管制度,提出数字经济驱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理论框架。
(八)双碳目标下资源环境经济协同发展研究
揭示我国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内在规律,结合我国国情和双碳发展目标,构建耦合经济系统和资源环境系统的综合模型体系,研究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的路径选择和激励机制,拓展我国绿色经济发展理论框架。
(九)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与中国经济发展规律
系统总结我国的贸易投资开放发展模式、特征和典型事实,深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不同阶段的贸易政策、投资政策、全球化趋势和中美关系、区域经贸合作等对中国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影响机制和路径。构建我国经济“双循环”发展的基本框架和理论,系统研究如何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研判“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十)中国经济系统建模与仿真
建立“微观行为-中观现象-宏观涌现”的复杂经济系统模型,在数字虚拟世界中对复杂现实经济系统实现推演、试错和预估,揭示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效应,解释中国经济发展现象及其演化特征,定量分析经济政策的影响机制、路径、持续性以及对社会福利的冲击,为未来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智能化分析和评估的方法论与工具箱。
三、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除撰写提纲要求外,申请书内容还须体现如下几个方面:(1)申请项目为实现总体科学目标的贡献;(2)针对本项目指南中研究方向拟重点突破的科学问题、达到的研究目标或技术指标;(3)为实现总体科学目标和满足多学科集成需要,申请人应承诺在研究材料、基础数据和实验平台上的项目集群共享。
四、资助计划
重大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拟在每个研究方向资助1项,共资助10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200万元/项。
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重大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重大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重大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接收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8日。
2.重大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重大专项项目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重大专项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重大专项项目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经济科学学科G03下属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申请项目名称可以不同于拟资助研究方向下列出的研究内容名称,但应属该内容所辖之内的研究领域。
其中,管理科学部不受理如下申请人的项目申请:(i)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但在本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若已获得《结项证书》,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ii)2021年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
(5)每个重大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6)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2021年度重大专项项目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之研究方向:***(按照上述10个拟资助研究方向之一填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重大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
(8)重大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必须应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1年10月8日16时)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3.重大专项项目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三处
联系电话:010-62327155,010-62327152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重大专项项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重大专项项目集群将设重大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和协调推进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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