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关于“2021年海智计划资助类项目跟踪管理服务工作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2021年海智计划工作,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现通过申报评审方式,择优选择符合项目实施资质和条件的专业机构承担“2021年海智计划资助类项目跟踪管理服务工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要求的相关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内容
负责2021年海智计划资助类项目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保障2021年海智计划资助类项目按照进度进行。2021年海智计划资助类项目包括:2021年海智计划资助项目40个, 2021年海智计划助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资助项目27个。
1.跟踪管理。组织团队对各资助类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设定项目管理指标,设计调查问卷,在各资助项目签订的任务书内容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资料收集等方式,及时了解梳理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督促、指导,对项目的规模、成果、宣传效果、完成预定目标情况等进行跟踪管理,每月报送一次项目进展情况专报。
2.成果汇总。收集整理资助类项目总结和经费执行情况、项目活动照片视频、新闻报道及参与人员信息等资料,汇集项目成果和经验,形成项目总结,对下一年海智计划资助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经费额度
不超过15万元。
(三)履行期限
2021年7月至2021年海智计划资助类项目完成。
三、申报办法
(一)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国际联络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将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文件名设定为“申报单位+项目名称”。
1.项目申报书(附件),请登陆中国科协官网-通知公告-对外交流栏目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和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资质和能够胜任项目的材料。
(三)接收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将组织申报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事项向国际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国际联络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国际联络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各类汇报、项目总结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国际联络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联 系 人:马鑫
联系电话:010-68513520、1358171131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1714房间 (100863)
附件:2021年海智计划资助类项目跟踪管理服务工作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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