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正式施行。记者从广州市科技局获悉,该局以贯彻实施《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为契机,锚定“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生态优化”全链条创新发展路径,构建了“1+5+N”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全面强化科技创新的法治保障和政策引领作用,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夯实制度基础。
据介绍,“1”为1部地方性法规《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纲领法规,“5”为围绕全链条创新发展路径5个方面配置的政策包,是创新工作重点的支撑政策,“N”为根据政策包配套N项细化落实措施,是确保各项政策部署落地见效的保障。“1+5+N”体系将科技创新发展路径和法规政策融合成为一个体系完备、相互支撑的有机整体。
《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在修订过程中,遵循法治基本原则,紧跟国家科技创新发展大局,将“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作为条例修订的指导思想,在谋篇布局上将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精神与广州市全链条创新发展路径有机融合。
《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全面吸纳了广州市“十四五”规划建议相关内容,紧扣广州市创新发展路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同时对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举措予以固化,并减少使用“严禁、禁止、不准”等词语,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对科技创新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据了解,为衔接落实《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充分发挥政策的引领和驱动作用,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1+5+N”法规政策体系围绕科技创新全链条5个方面配置了相应的政策包,作为科技创新政策的支撑和框架。如《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等,均为各政策包的主要政策。
同时,为确保各项主要政策能够落地见效,围绕主要政策还配置了N部可操作可落地的细化措施,如围绕《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配置《广州市支持科技资源库发展办法》《广州市2021年推进科技创新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配置了《广州市推进高水平企业研究院建设行动方案》,丰富细化各政策包内容,形成上下联动的级联放大效应,确保政策部署可操作可落地。
未来,广州市科技局将围绕新法规政策体系不断优化政策法规,实现政策的动态平衡。建立创新政策协调审查机制,及时废止、清理与创新治理不相适应的法规政策。关注科技体制改革举措,将取得重大成果的改革通过立法形式固化;紧跟本市科技创新发展,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现有法规制度短板;开展长期、稳定的科技政策和体制机制研究,将相关成果融入到政策制定、修订当中,力争在关键领域实现体制机制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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