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21/3/22 17:34:54
选择字号: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1年2月结项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2007〕145号),我司对近期申请结项的一般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申请结项审核情况

此次共受理结项申请91项,全部通过审核准予结项。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1。

另,2月份有4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通过审核准予结项,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2。

二、结项工作有关要求

1.各高校社科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和结项工作,严把项目质量关,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项。

2.确需对项目重要事项进行变更的,需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进行,审批结果以系统显示为准,不需提供理纸质审批材料。变更审批按照如下规定执行: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责任单位、改变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改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等事项,项目责任单位在系统中审核后,由我司审批;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预期目标的前提下,调整研究思路或研究计划,以及因身体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行申请终止或撤销项目,项目责任单位在系统中审核后,提交我司备案;调整各类项目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项目研究最长期限(5年)的延期申请,由项目责任单位直接审批。

3.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教育部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教育部项目。被撤销或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负责追回已拨经费或已拨剩余经费,由学校计划内财务账户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账户。

社科管理中心联系人及方式:刘杰 010-58802730 moesk@bnu.edu.cn;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科技楼C区1001室,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电话:010-66097563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1年2月结项情况一览表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2021年2月结项情况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1年3月16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极目卫星团队在伽马暴研究中取得重要进展 实践十九号卫星成功发射
科学网APP论文&基金最新活动来了 他们的15年“铸剑”之路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