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21/3/18 13:04:39
选择字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以下简称拔尖计划2.0),加快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和《教育部关于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9〕1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规划,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建设范围是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含药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类别,计划建设75个左右的基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申报方式

1.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直接向教育部提交申报材料;

2.地方高校向所在省份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经评审遴选后向教育部提交推荐高校和基地的申报材料,每个省份推荐的高校数不超过3所。

(三)申报数量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每所学校申报基地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每所学校申报基地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3.其他高校,每所学校申报基地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

(四)申报条件

1.目标“高”,致力于培养未来世界领跑者。基地育人目标符合拔尖计划2.0的定位,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能够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医学科学家。

2.基础“实”,人才培养改革成效显著。申报高校能把握人才培养改革方向,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学生考核方式等方面开展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已开展拔尖学生培养的前期探索,申报基地涉及的专业领域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3.模式“新”,厚植英才成长土壤。生源整体质量高,能够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深入探索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三制”交叉融通的创新育人模式。探索中西贯通的现代书院制,注重“浸润”“熏陶”“养成”“感染”“培育”;探索导师制,吸引理念新、能力强、肯投入的优秀教师集群参与计划;探索学分制,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为优秀学生早成才、快成才提供制度安排。

4.保障“优”,打造英才培养绿色通道。申报高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知名学者和教学名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为计划实施提供组织支持。能够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进制度创新,建立了拔尖人才培养的质量监测与持续改进机制。能够统筹各类资源支持拔尖人才培养。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高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1.拔尖计划2.0总体工作方案。从拔尖计划实施的目标定位、前期基础、育人模式、保障体系等方面阐述学校开展拔尖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和举措。

2.基地工作方案。阐述本基地的基本情况和拔尖学生培养的工作方案。

3.支撑材料。

(二)报送方式

请登录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jcxk.hep.com.cn),根据操作说明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在线上传或填报总体工作方案(PDF格式,含签字和公章,不超过10M)、基地工作方案和支撑材料(PDF格式,不超过20M,如果有多个材料请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三)报送时间

信息平台于2021年6月8日8:00开放,7月9日24:00截止申报。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单蕾、郝杰,010-66096949、010-66097419;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工作信息平台,时阳,010-58581463。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