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金武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1/2/10 9: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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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落实细则支持小微企业加大研发

 

日前,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就《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实施细则”提出,将支持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建设,支持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大科技研发。

据介绍,为突出政策引导性,“实施细则”将创新型孵化器资金支持与其综合评价结果挂钩,通过综合评价后给予择优并分级支持,集中资源支持优质孵化器发展,加强对孵化器提升孵化服务质量和成效的引导;新增小微企业研发投入支持点,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做优做强。

此外,中关村示范区还将引导海外人才创业园培育优秀海外人才创业企业,对培育优质海创企业的海创园予以支持;在雏鹰企业支持条件中,更加关注企业技术创新性和市场发展潜力。

为此,“实施细则”提出,将支持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建设,包括支持当年参加中关村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聘用专业人员,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培训咨询、投资融资、技术对接、产业对接、落地发展等服务以及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为支持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实施细则”提出将支持成立时间在5年(含)以内,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上一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在示范区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为支持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建设,“实施细则”提出支持吸引海外人才创办企业,按照新注册海创企业每家一定标准给予海创园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培育优秀海创企业,对培育获得投资机构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所有投资机构占企业股份总比例不高于30%的海创企业的,按照每家企业一定标准给予海创园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开展专项服务,根据每类专项服务实际资金投入的一定标准给予海创园一次性资金补贴。

为支持中关村雏鹰人才企业,“实施细则”提出将支持U30雏鹰人才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人员经费支出的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获得投资类雏鹰人才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人员经费支出的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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