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伟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1/12/7 1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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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纳米科技在新型研发机构的孵化

 

纳米技术是我国为数不多能与发达国家并跑且部分领跑的科技领域。中国纳米文献的领域加权引用影响(FWCI)从2000年的1.3提升至2019年的1.9,实现超越美国。同时,2000~2019年,我国纳米科技领域专利量近31万件,占全球45%。此外,我国培养了一支从事纳米技术研究的专业队伍,迄今已有121位从事纳米科技研究的学者当选两院院士。

然而,尽管我国纳米技术的基础研究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积累了大量成果,但纳米技术成果转化率很低,不到美国的1/10;虽然我国专利申请量占全球45%,但是专利竞争力亟待提高。

特别是,我国纳米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仍面临一系列的发展问题。例如,我国纳米产业人才结构不平衡,从事纳米产业工程化的工程师人才缺乏;对于纳米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所急需的各类人才培养不足,无法有效支撑纳米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形成产品。

新型研发机构孵化纳米科技的优势

当前,纳米科技成果转化面临重大机遇,相关新型研发机构也加快涌现。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广纳院)就在此背景下成立。以广纳院为样本,笔者试着解析新型研发机构在纳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策略优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广纳院在纳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策略优势,体现在5个方面。

一是实施市场化运行机制。广纳院坚持以市场化方式破解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建立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体系。例如,针对引入的产业化项目,广纳院通过广东省广纳发展科技有限公司、纳米谷(广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市场主体参与项目产业化转化,对接和引入各类市场、渠道资源,推进科学家和企业家紧密融合,提高项目成果市场需求匹配度,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并进入市场销售,探索新型研发机构实现“自我造血”的发展路径,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和社会价值。

二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高效保障科技创新链4~6级转化,实现纳米科技领域成果1~9级技术成熟度的打造。广纳院重视发挥高素质工匠人才队伍的工程化能力,推动完成1~3级实验室成果到7~9级产业化过程中许多复杂的工程化、系统化工作,重点推动一批纳米产业链核心环节的研发项目产业化落地,进而有效链接纳米科技领域的基础科学成果与产业技术应用。

三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三级管理架构体系。结合纳米技术与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点,广纳院搭建了结构清晰、分工合理的高水平知识产权团队;同时,探索以联盟和协会为抓手,调动各方对接知识成果转化的关键要素;另外,探索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促进专利的转化和运营,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四是搭建协同创新网络。广纳院通过联动纳米产业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创新人才、产业资本等创新资源,探索建立“政产学研资用”多方合力的协同创新网络。以此为基,广纳院为引入孵化的纳米科技产业化项目开放科研设备、中试产线、检测仪器、供应链渠道等专业软硬件资源,支持项目团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公共应用技术研发,加速产品研发和上市。

五是通过纳米科技创新与应用赋能产业。纳米科技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先进材料产业等密不可分,相关技术应用也曳动着上述战略新兴产业的升级发展。在纳米技术领域,广纳院可提供领域工程师人才,并在技术研究、评价、检测、认证等平台方面给予支撑,促进新产品、新业态的培育。

新型研发机构的“新”问题

新型研发机构因其“新”,因此在探索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有其灵活性和市场适应性,但也正因其“新”,尚存在下述4点不足。

其一是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层激励机制缺位。科研成果实现价值转化,科研团队作为知识产权的完成人,享有成果的收益分配权。然而,扮演重要角色的管理团队及市场化运营管理、服务团队,大都没有收益分配的参与权。该机制的缺失造成新型研发机构收益分配不平衡,容易造成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人才流失。此外,项目团队人员力量呈现强研发、弱市场,导致科技成果难以进入产业链,使得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事倍功半。

其二是考核指标与新型研发机构定位不匹配。当前对新型研发机构的考核仍偏向传统科研院所的评价维度,这难以对新型研发机构向“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发展形成有效引导,达不到“以评促建”的效果。并且,获得外部投资情况、成果转化成产品的量产进度、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等与成果转化密切相关的考核指标缺乏,对科技成果转化必不可少的工程师、技术经理人等工匠人才缺乏相应的考量。

其三,缺乏高层次产业化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新型研发机构一般会引入大量高端创新团队,但团队的高层次人才常面临在原单位与新型研发机构之间二选一的难题。由于科学家需要兼顾源头创新与研发产业化衔接,很难全职到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此外,新型研发机构面临高层次人才评定、科研学术成果认定、科研项目申报等现实困难。

其四是赋能应用场景不足。新技术研发很多时候需要用户参与,但对于高科技产品,找到匹配的用户或合适的应用场景并不易。纳米科技成果转化就面临这样的困境——新技术体验、新产品应用的创新场景不足,导致相关产品进入供应链、实现市场应用比较困难。纳米科技多属于终端产品的底层支撑及上游原材料供应,新型研发机构的技术赋能应用场景不够丰富,难以拓展和延伸其在先进制造业的高端应用,无法与下游应用企业的需求精准衔接。

一些对策和建议

综合上述分析,笔者试以纳米科技成果转化的语境,提供新型研发机构一些对策建议。

首先,要优化和创新各类人才引育机制。新型研发机构亟需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切实践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理念,以人才与产业的高度融合为核心,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同时,新型研发机构可探索与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通过科技、人才和教学三方面联动,共同培养高端科技人才。

其次,应创新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政策。要支持和引导科技创新成果拥有人在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成果转化,更要注重探索完善和优化科研人员、“转化人”及运营管理人员的持股政策,支持相关人员获得相应回报,调动、激发科技成果创造者和“转化人”的工作热情。

再次,宜探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有助于更好聚合科技资源、促进成果转化,解决科研经费“不够花、不好花、不管用”的困局,加速科技创新的步伐。要支持有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率。

还有,要打造或提供新产品验证应用场景。以纳米技术为例,要研究制定应用场景发展相关规划和场景清单,按照“企业提需求、政府来组织、协同建场景”的思路,根据各类企业对现代工程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的不同应用需求,搭建新技术赋能实验室、应用试验场等,为新技术的创新应用提供平台。

另外,搭建赋能共享平台。要发挥新型研发机构核心技术优势与相关前沿技术的赋能特性,围绕传统企业与新技术企业等开展联合创新,有针对性地推进相关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共享技术、人才、科研设备等产业创新资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赋能。

最后,要营造包容成果转化的环境。新型研发机构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可高效搭建起从技术到产业的通道,形成“政、产、学、研、资、用”各环节协同的创新生态。优化新型研发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让新型研发机构“放得开、管得住”,为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提供更加优质的环境。

(作者系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院长助理、广州市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局长助理(挂职),本报记者赵广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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